杨和镇和俊路(二污南-杨西大道)建设工程、杨和镇豸岗片区规划七路(变电站-石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澄清文件
杨和镇和俊路(二污南-杨西大道)建设工程、杨和镇豸岗****电站-石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2-24 11:56
120天 |
其他 |
40,000元 人民币 |
2,148,300元 人民币 |
房建监理-综合评估法 |
一、招标文件第112页备注内容:“3.表后须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在建项目任职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声明(格式自拟,须提交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内容提问:如果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是否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如果不提供该书面同意证明是否作为否决性因素,造成废标 回复: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的所有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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