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乡融合共富项目-**四期C17地块****改革局以2410-330825-04-01-578792(项目代码)批注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人为****,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县东华街道**东路以南、安贞路以东、十里铺路以北 、**路以西。
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107.2亩,总建筑面积 181682.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45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222.75平方米,主要建设保障性住宅。本项目全过程咨询费最高限价为120万元整。
总投资:71256.37万元
**造价:51380.69万元
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建设管理服务目标: 。
√专业咨询服务目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和合同相关条款提供优质的服务。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建设管理: 。
□投资咨询: 。
□设计技术咨询: 。
□招标代理: 。
√造价咨询:**县城乡融合共富项目-**四期C17地块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附属配套、智能化及消防、电梯、供配电、给水、燃气、零星等工程及设施设备采购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施工监理: 。
□其他: 。
工程咨询服务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8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市县一体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市县一体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4.1 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4.2 CA办理:
(1****联通**CA办理流程(龙****联通CA通用):****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008,157****0753。
4.4.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四家:一标通、广联达、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1-****3213;
****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622,客服电话:****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1-****2003;
****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5 潜在投标人可在**市市县一体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6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7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5.1.1账户名称:**市公****分中心;
5.1.2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5.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5.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15时00分00秒,以**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确****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3缴纳方式
5.3.1投标人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610。
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9008。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14日09时00分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6.3开标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县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龙翔路378号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135****4325
代理机构:****
地 址:**县**大道华昌大厦8楼
邮箱: ****@qq.com
联系人:徐俊
联系电话:135****6955
监管办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570-****270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