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污泥脱水干化系统板框干泥料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预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预询价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地区)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干泥料仓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且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次采购干泥料仓为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本次采购除供应设备本体以外,还应包含卸料螺旋、滑架、配套电控系统(含配套电控柜至设备之间的电缆),液压系统,带高低料位计、备品备件(质保期内正常运行所需备件),所有联接附件、地脚螺栓,设备用油需注满。
1.工期要求
(1)工期要求: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供设备结构尺寸图及安装详图,1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具体发货及到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按照采购人项目进度需求完成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进度要求,并在遵守进度要求的前提下,按最有利的情况来制定其工作计划表,投标时须提供供货及指导安装、调试方案佐证工期合理性(若采购人另行通知其他进场时间,则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若采购人通知交货日期晚于本款约定时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将所有合同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人索赔任何延期供货费用)。另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对工期的调整。
(2)地点:乙方应将所有合同设备全部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
(3)采购人提前7天通知投标方送货时间,投标方在通知的时间内将合同设备送达现场并由投标方负责指导吊装、现场指导设备组装及安装。
(4)涉及到有土建预留、预埋要求的设备,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提供经投标人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基础图、预留孔洞图和安装图,同时投标人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对总包单位、土建单位、安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投标人所供设备自带的预埋件必须在结构施工中埋入的,应列出清单并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发给采购人,并负责现场配合采购人指导土建单位、安装单位施工。预埋件发货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5)投标人负责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车等一切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货物运抵项目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由采购人负责;如投标人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投标人负责。
(6)合同设备交货时,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全套资料(每套设备一份),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装箱单(包含交货设备清单、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尺寸、重量等)、系统内的阀门仪表清单、电缆清单、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拼装图纸、说明书、设备操作保养和维护手册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交的资料。进口设备还须提交报关单、商检证明、原产地证明以及图文资料的中文译本。
(7)投标人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合同有效期内进入采购人现场时应遵守国家、**市及采购人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定,投标人必须为其工作人员配备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非因采购人原因,投标人人员、设备等受到损害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在货物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货物的所有风险概由投标人承担。
2.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乙方预付款发票和请款资料后,支付至本合同相应内容金额的30%;
(2)到货款:货到现场,设备及备件数量核对无误且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本合同相应内容金额的60%;
(3)安装调试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本合同相应内容金额的80%;
(4)通水达标:通水达标后,设备正常运行并通过性能考核验收,支付至本合同相应内容金额的97%(开具合同总价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质保金));
(5)质保金:本合同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争议后无息退还。
(6)本合同所有货款的支付均以采购人收到总承包支付的对应款项、且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请款资料(中标人的支付申请;出厂检验通过证明;开箱验货合格报告;进口部件的原产地证书和进口证明;各付款节点对应的相关方签字确认的验收资料及其他采购人要求的请款资料)为前提,在满足支付前提且采购人收到总承包支付的对应款项后,按进度进行支付。如总承包拖欠相应工程款的,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顺延付款期限直至总承包付款,顺延期间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共同向总承包进行资金催讨,采购人不承担此期间的迟延付款利息或违约金。
3.验收要求
(1)满足污泥脱水干化系统功能包连续7天、每天24小时试运行检测期内稳定运行的要求;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凡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检测的设备项目,都必须具备计量质检部门的检测合格证。
(3)货物是原厂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保证所提供清单内设备的规格尺寸与数量完全相匹配。
(4)所有合同设备均应在安装后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调试,以证明其适用性和保证值,若有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情况,甲方拒绝验收。
(5)乙方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如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安装图纸等)。
(6)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相关使用要求,性能满足技术要求。设备的性能应符合技术规格要求指标及投标人应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
(7)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4.质保期/保修期要求
(1)中标人应对任何由于不当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利而导致的商品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后果负责。
(2)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向用户提供必要的安装调试的服务。
(3)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2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任何由设备本身用材和制造工艺不当或制造过程控制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或中标人联系制造商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具体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1、报价格式自拟(附上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需列明各细项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加工制造、深化设计、设计联络、生产监造、工厂检验和试验、出厂检验、包装、运输、材料进场后见证取样送检、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质保期及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利润、风险、保险、税费等完成项目不可或缺的一切成本和费用。
1、方式:所有报价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
2、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8:00(**时间)之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邮箱的形式查询:
公开询价方:****
地址:**省**市**区白石路5号**水质净化厂
联系人:吴工 176****9716
联系人邮箱:****@szwaterec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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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