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原中标人**市市政四****公司未接受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现对原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如下:
1.招标编号:****
2.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价:
(1)******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53,694,500.00元
(2)岳****公司:人民币54,179,156.16元
(3)****集团****公司:人民币51,685,644.91元
(4)**市市政四****公司:人民币54,715,631.96元,折扣后人民币38,957,804.65元
(5****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40,022,243.64元
(6)****:人民币53,581,722.33元,折扣后人民币52,917,190.88元
3.评标价:
(1)******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51,504,959.07元
(2)岳****公司:人民币51,989,614.23元
(3)****集团****公司:人民币49,496,101.98元
(4)**市市政四****公司:人民币36,768,260.72元
(5****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37,832,698.71元
(6)****:人民币50,727,644.95元
4.各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
(1)******集团有限公司:非最低评标价
(2)岳****公司:非最低评标价
(3)****集团****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
(4)**市市政四****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5****集团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
5.中标人
名称:****
国籍:中国
地址:**省**市**区桂城街道**路12****中心7座702室
投标人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合同价格:人民币52,917,190.88元
6.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291,719.09元
7.合同范围:本合同范围包括19座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的建设,(**18座、改建1座)。单座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规模为30t/d。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期限:计划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的第120天。
9.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方式递交与招标过程有关的投诉。
投诉地址:****
联系方式:010-****7689/137****1680
10.联系方式:
业主名称:****
地址:**省**县西渡镇清风路
联系人:顾鹏飞
电话:159****1657
电子邮件:****@qq.com
项目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系人:刘鹏程
电话:137****1680
邮箱:****@qq.com
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734) 884 6512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