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鳌江镇公望路(经六路)建设工程“多评合一”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2-24 | |
**县****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的报告》、《**县鳌江镇公望路(经六路)建设工程“多评合一”报告(报批稿)》、项目立项文件(平发改鳌批[2023]6号)等材料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系统已收悉,该项目代码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鳌江镇公望路(经六路)建设工程“多评合一”报告内容。本工程位于**县鳌江镇,北起现状兴鳌路,南至规划纬四路,道路全长2244m,道路沿线共布置7座跨河桥梁,涉及垟心屋河、郑家垟河、和家河、东塘河、**边河、章功桥河、郑家墩河、**边河-1等8条河道,工程总占地面积58421m2,其中主体工程永久占地54969m2,红线外河道开挖3452m2,总投资为32911.28万元。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11月完工,总工期为24个月。 二、基本同意《**县鳌江镇公望路(经六路)建设工程“多评合一”报告》中水土保持方案结论。 (一)本工程挖填方总量为15.12万m3,总挖方量为5.24万m3(其中表土0.12万m3,钻渣1.06万m3,土方4.06万m3),填方9.88万m(3其中土方9.70万m3,石方0.04万m3,表土0.14万m3),综合利用1.57万m3,项目借方8.31万m3(其中表土0.02万m3、石方0.04万m3,土方8.25万m3),余方3.67万m3(其中钻渣1.06万m3,土方2.61万m3)无法自身利用,余方全部运输至**县西湾围垦区消纳。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总计58421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县****公司。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7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25,渣土防护率达到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林草覆盖率达到4%。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4个区:Ⅰ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面积为48148m(2主要包括道路及景观绿化等占地范围)、Ⅱ区桥梁工程防治区面积为6821m2、Ⅲ区护岸工程防治区面积为3452m2,IV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为4200m2(主要包括临时堆土场、施工生活生产区占地等范围,均为红线内)。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将本方案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如下: Ⅰ区道路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包括表土剥离、绿化覆土、透水砖铺设;植物措施包括景观绿化;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洗车池和临时苫盖。 Ⅱ区桥梁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包括场地平整;临时措施包括泥浆周转池和临时苫盖。 Ⅲ区护岸工程防治区:临时苫盖。 IV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工程措施包括场地平整;临时措施包括临时堆土场、表土堆场、排水沟。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602.39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115.61万元,新增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浙价费〔2014〕224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米0.8元(不足1平米的按1平米计);同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58421m2,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6736.80元,请你公司收到批复****总局****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联系地址:鳌江镇昆鳌大道和鸽巢路交叉口税务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577-****2366。 三、基本同意《**县鳌江镇公望路(经六路)建设工程“多评合一”报告》中防洪评价分析结论。 (一)本项目涉及垟心屋河、郑家垟河、和家河、东塘河、**边河、章功桥河、郑家墩河、**边河-1等8条河道,其中东塘河为县级河道,其余均为县级以下河道。项目涉及的7座**桥梁的最低梁底高程均大于规划要求最低梁底标高4.30m(1985国家高程),桥下净跨均大于规划河宽,桥梁阻水比均小于8%且桥下过水面积均大于原河道过水面积,桥梁布置满足《**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试行)》的规范要求,详见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 (二)同意本工程水域占补平衡方案。工程实施后共计占用水域面积421.98m(2其中重要水域31.22m2,一般水域390.76m2),占用水体容积1604m3;开挖补偿水域面积总计3452m2(其中重要水域395.01m2,一般水域3056.99m2),补偿水域容积13118m3;本工程新增水域面积总计3030.02m2,新增水域容积11514m3,满足水域占补平衡要求,使该区域形成完整河网,区域水流更顺畅。 (三)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本项目拟对河道**护岸进行防护,**护岸总长510m。实施后消除与减轻影响措施工程概算投资均已在主体工程中计列,消除与减轻影响措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四、你公司在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建设应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投入使用前,你公司应依法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二)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方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按季度向我局报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三)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四)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公司应依法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五)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的桥梁建设方案放样、施工,具体开挖岸线详见附图。生产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取水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报我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七)若施工期跨越汛期,你公司应将工程度汛方案和防台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施工运行期间作业范****公司负责;如遇暴雨、洪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应急机构、我局的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无条件拆除。 (八)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修建涉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施工中应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清除;工程使用结束后,涉河涉堤处应及时恢复原状。 (九)工程中的**桥梁仅为交通功能,不得违规用于商业等其他经营性用途。工程涉及堤防工程(需水利专项设计)、临时用地报批等其他事项,应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五、你公司应将施工方案报属地流域所备案,工程竣工验****服务中心和属地流域所参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中心、属地流域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许可要求落实到位,你公司要做好配合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附图 **** 2024年12月13日 平水许(2024)134号关于**县鳌江镇公望路(经六路)建设工程“多评合一”报告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