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卧镇凤**东堡提升改造工程防洪评价的批复(补办) 发布日期:2024-12-24 | |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的报告》、《凤卧镇凤**东堡提升改造工程防洪评价表》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凤卧镇凤**东堡提升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方案。本工程位于凤卧镇境内,工程内涉及跨河桥梁1座,为东堡桥,桥梁总长33.04m,宽10.0m,采用预应力砼(后张)T梁,先简支后连续,桥跨3x10;下部结构0号桥台采用U台,3号桥台采用柱式台,桥墩采用柱式墩,0号桥台采用扩大基础,其余墩台采用桩基础,梁底最低标高37.88m,大于等于要求的最低梁底标高,桥梁阻水比7.66%,小于要求的8%。工程涉及河道为北山岙溪,为县级以下河道,属于一般水域。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域占补平衡方案。项目实施后占用北山岙溪水域面积3m2(一般水域),开挖补偿北山岙溪水域面积88m2(一般水域),开挖水域面积大于占用水域面积,达到占补平衡。 三、基本同意消除与减轻影响措施。本工程建设对相关规划实施、河道行洪排涝、工程安全、防汛抢险和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均影响较小。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放样、施工,布置图详见附图。 五、本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报我局审批。同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建设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清除。 六、你单位应合理组织桥梁的施工时序,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洪水等特殊情况,须无条件服从防汛应急机构、我局的指挥和调度。 七、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修建涉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道路工程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九、本工程中的**桥涵仅为交通功能,不得违规用于商业等其他经营性用途。 十、你单位应在本项目开工前将施工方案报我局备案,工程竣工验****服务中心和属地流域所参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中心、属地流域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许可要求落实到位。 十一、你单位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防洪评价主要成果简表、附图 **** 2024年12月13日 平水许〔2024〕135号关于凤卧镇凤**东堡提升改造工程防洪评价的批复(补办).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