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硅浆处理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369106J | 建设单位法人:李书兵 |
周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区金岭路与**路交叉口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硅浆处理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金岭路与**路交叉口 |
经度:111.413563 纬度: 30.54574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20 |
宜市环审〔202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369106J001P |
2017-06-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400 |
39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369106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500MACGL0TR3Q | 验收监测单位:**钟****公司 |
****0881MA49AGNB7C | 竣工时间:2024-01-23 |
2024-02-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77bac9e682dff4dd4140edc1269c821e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回收硅粉:10190t/a 海绵铜:1870t/a | 实际建设情况:回收硅粉:10190t/a |
本次仅进行硅粉回收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硅浆→水解→蒸淋一体化装置→干燥→硅粉 | 实际建设情况:硅浆→水解→蒸淋一体化装置→干燥→硅粉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硅浆处置装置的工艺废气经“2级水洗+2 级碱洗+2 级光助氧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由 15m高排气筒(1#)排放;废水:项目工艺废水(含尾气洗涤废水)、循环水排污水、设备和****公司****处理站处理达****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及振动的设备应采取防震、减震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临时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其****公司厂区内回收再利用,无法再利用的废包装桶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润滑油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临时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其****公司厂区内回收再利用,无法再利用的废包装桶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润滑油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排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通过兴****处理站处****处理厂深度处理;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厂区绿化等措施降噪,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固废: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北控城市环境****公司、******公司、**七****公司,均已签订合同)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和转移. |
本项目废水防治措施与环评设计一致,废气处理措施发生变化,废气处理设施中二级光氧装置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由于光氧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效果差,且以被列为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装置淘汰类,因此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属于正向变动;干燥废气主要包括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采用二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即可稳定达标排放,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氯化氢按照100%工况核算后年排放量为0.095t/a,环评预计排放量为0.11t/a,非甲烷总烃按照100%工况核算后年排放量为0.512t/a,环评预计排放量为1.3t/a其排放浓度和总量均未超过环评设计要求,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包装废气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渗工程,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库、应急事故池、储罐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装置区、甲类仓库等。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防渗层由单一或多种防渗材料组成。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动态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进行了分区防渗。生产装置区、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池以及污水管线为重点防渗区域,均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进行防渗,建设过程防渗层佐证材料见附件8;物料运输、储存等过程均按照管理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环评和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自行监测,并依法对社会公开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19.838 | 0.432 | 47.287 | 0 | 0 | 20.27 | 0.432 | |
2.029 | 0.043 | 4.621 | 0 | 0 | 2.072 | 0.043 | |
0.199 | 0.004 | 0.463 | 0 | 0 | 0.203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57 | 0 | 65.008 | 0 | 0 | 2.57 | 0 | / |
57.617 | 0 | 108.472 | 0 | 0 | 57.617 | 0 | / |
2.399 | 0 | 42.823 | 0 | 0 | 2.399 | 0 | / |
0.092 | 0.512 | 38.0323 | 0 | 0 | 0.604 | 0.51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 本项目废水属于高度浓度废水,废水经过“芬顿氧化+MVR+多级AO”处理****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00m3/d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水中pH值在7.6~7.8之间;化学需氧量浓度值在317mg/L~329mg/L之间,日均值为32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值在56.2mg/L~62.3mg/L之间,日均值为59.0mg/L;悬浮物浓度值在25mg/L~29mg/L之间,日均值为27mg/L;氨氮浓度值在1.96mg/L~2.14mg/L之间,日均值为2.05 mg/L;石油类浓度值在0.21mg/L~0.31mg/L之间,日均值为0.26 mg/L;总磷浓度值在1.11mg/L~1.24mg/L之间,日均值为1.18 mg/L;总铜浓度值为0.22mg/L,日均值为0.22 mg/L;总铁浓度值为0.24~0.25mg/L之间,日均值为0.25 mg/L。****处理站废水各项指标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水洗+二级碱液+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投料废气、水解废气、蒸淋废气经二级水洗+二级碱液+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55)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硅浆处理工艺废气中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2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干燥废气经二级碱液+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55)排放 | 包装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通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厂区绿化等措施降噪 | 验收监测期间,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5~57 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6~48 dB(A)之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渗工程,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库、应急事故池、储罐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装置区、甲类仓库等。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防渗层由单一或多种防渗材料组成。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动态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本项目进行了分区防渗。生产装置区、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池以及污水管线为重点防渗区域,均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进行防渗,建设过程防渗层佐证材料见附件8;物料运输、储存等过程均按照管理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环评和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自行监测,并依法对社会公开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临时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其****公司厂区内回收再利用,无法再利用的废包装桶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润滑油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 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北控城市环境****公司、******公司、**七****公司,均已签订合同)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和转移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储罐四周设置1.2m高围堰,并对装置区及罐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厂区设置400m3事故池和200m3初期雨水池,以满足项目事故废水的收集要求。因硅浆泄漏引发火灾、爆炸时,应采用干粉、干砂灭火,禁止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灭火后沾染硅浆的干粉、干砂等灭火物资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调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建设单位应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在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企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 本项目建立地表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罐区已按要求设置了围堰;本项目已建设事故应急池,容积可达到400 m3可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容积需求;本项目已建设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可达到200 m3,公司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同步进行了职工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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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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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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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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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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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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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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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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