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政府,****管委会,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据省、市气象、生态环境、****联合会商研判,预计从12月24日起,气象条件将进一步转差,区域性污染天气进一步加重,我市可能出现新一轮长时段污染过程,污染强度中度至重度。按照《**省生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重****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建议函〉》(川环督办〔2024〕174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修改单》有关规定,****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24年12月23日18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2024年12月25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市全域。响应措施包括:
一、各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错峰生产计划,尽最大限度落实协商减排要求。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降低污染排放,绝不允许出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废气排放不降反升。
二、各施工单位全面停止除应急抢险外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土石方转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基坑护坡喷浆作业;停止石材切割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城市建成区内,除特殊车辆外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除紧急检修作业机械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绕行、限行等临时交通管控措施,加**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污染。
四、在禁燃区内,严格落实“五烧”管控要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高污染燃料。加强餐饮油烟管理,保障油烟净化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全面宣传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禁止在禁燃禁放区域内售卖、燃放烟花爆竹。
五、城市主**禁止露天燃烧散煤、露天烧烤和露天熏制腊制品,禁止露天焚烧火纸、香蜡等祭祀用品。
六、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
凡是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和项目,应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可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鼓励企业自主减排。
应急响应期间,各地环委办于每日10时前,将上一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市环委办,便于汇总上报省生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728,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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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部门工作职责
****环境局: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常事务;负责本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气象局联合开展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预报;提出控制大气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市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和处罚。
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气象预警服务;****环境局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体系;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根据气象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环境局实施重污染天气预测会商及预报。
市委网信办:做好网络舆情服务支撑保障,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协调处置网上有害信息,配合做好信息发布、网络辟谣、舆论引导等工作。
市目标绩效办:****环境局对县(区)及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与处置体系建设等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指导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推动清洁能源利用,组织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并加强监管;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规划**策措施;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发展、低碳发展,**有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组织工业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协调成品油等调配、使用和销售监管;协调落实区域电力调配等工作;督****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督促年销售量达5000****加油站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泄漏在线监测装置。
市教育局:负责****人民政府制定并组****幼儿园、学校应急方案;组织落实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防护措施;开展相关安全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处置科技支撑工作,加强基础科研能力储备,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
市**局:牵头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制定机动车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期间限行方案或远端分流措施,联动协作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推动老旧车辆淘汰;负责打击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建设局:负责督促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织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权限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负责职能范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监督管理。
****执法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负责对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负责**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的行政处罚;负责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行政处罚;******局对**脏车入城监督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运输局:负责城市、集镇规划区过境公路以外的公路扬尘监督管理;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工作;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城市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指导汽修企业喷涂作业工序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配合相关单位督促落实营运类车船、非道路移动源等大气污染控制。
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人民政府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中需要紧急生活救助群众的相关工作,负责文明祭祀宣传。
市财政局: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所需资金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并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绩效考评。
****保障局:组织指导重污染天气期间造成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相关问题的处置工作。
市林业局:指导****人民政府加强辖区内国土绿化,牵头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
****监管局:组织开展柴油、汽油等流通领域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部门开展日常及重污染天气煤质检测;加强锅炉污染防治工作,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管理局:负责重污染天气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负责禁放区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监管和查处,配合**部门开展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
市文****旅游局:负责重污染天气旅游团队、游客等应急处置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方案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公司:按照市环委办要求对限产、限排、停产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措施。
****公司:负责油品升级及供应;****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协调、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未完****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禁用工作;参与重污染天气期间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公司:负责油品升级及供应;****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协调、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未完****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禁用工作;参与重污染天气期间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