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泰来生态养殖场搬迁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79923P | 建设单位法人:钱幸生 |
胡瀚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水库尾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养殖场搬迁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水库尾端 |
经度:119.75985 纬度: 29.1715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5-10-14 |
金环开〔2005〕1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79923P001Y |
2020-04-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7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79923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22412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2MACTE5M640 | 竣工时间:2005-12-01 |
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9 |
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猪年存栏4400头(年存栏400头母猪、4000头商品猪) | 实际建设情况:生猪年存栏4400头(年存栏400头母猪、4000头商品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猪的饲养 | 实际建设情况:猪的饲养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要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管道布设工作。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畜禽粪便须干湿分离后,污水再进入厌氧、好氧生化设施****养殖场内果树蔬菜浇灌用水。外排废水必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同时废水不得排入****水库,以免造成库水污染;废气:猪粪便和废水厌氧过程在高温天气情况下,会发酵分解产生氨和硫化氢等臭味,要做到强制通风并及时清理,尽量减少恶臭对周围村居污染;固废:妥善处置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畜禽类便经统一收集后定点堆放,外售农户作肥料;病死猪按要求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所有固废不得随意堆放、丢弃,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企业响应《**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倡导废水**化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黑膜沼气池+沉淀池+调节池+二级生化AO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场区内储液池作为场内及周边农业生产的灌溉用水,不外排;废气:对猪舍加强清扫、冲洗和消毒,减少粪便在堆放场的停留时间,减少臭气强度,并对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单元进行合理布局,远离场区边界,并在场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对废水输送管道采取暗管布设,避免恶臭气体逸散;固废:猪粪等经干湿分离初步处理后,经堆肥发酵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转运,病死猪尸体经处理后,暂存于病死猪冷库,待****处理中心(营运单位为:**市莱逸园****公司-浙危废经第****000141号)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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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设施 | 《农用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中蔬菜作物a类标准 | 黑膜沼气池+沉淀池+调节池+二级生化AO池 | 监测日,生化池出口中,pH值范围为7.1~7.3,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五日生化需氧量29.8mg/L、化学需氧量82mg/L、悬浮物39mg/L、粪大肠菌群1.5×103MPN/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86mg/L、蛔虫卵数<5个/10L,均符合《农用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中蔬菜作物a类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防治措施 |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 | 对猪舍加强清扫、冲洗和消毒,减少粪便在堆放场的停留时间,减少臭气强度,并对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单元进行合理布局,远离场区边界,并在场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对废水输送管道采取密闭管道布设,避免恶臭气体逸散。 | 监测日,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无量纲),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氨浓度最高值为0.114mg/m3、硫化氢浓度最高值为0.003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标准 | 项目对各生产单元进行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远离场区边界;并加强场区内部绿色植物的种植,提高场内绿化面积,并在场区边界设置绿化带,通过距离衰减以及绿化隔离带降低噪声影响。 | 监测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0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为43dB(A),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值为5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标准(昼间噪声55dB(A)、夜间噪声45dB(A))以及“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的相关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妥善处置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畜禽粪便经统一收集后定点堆放,外售农户作肥料;病死猪按要求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所有固废不得随意堆放、丢弃,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 猪粪经干湿分离、堆肥发酵后,定期外售给周边农户用作肥料;病死猪尸体初步处理后暂存于场内病死猪冷库,待****处理中心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转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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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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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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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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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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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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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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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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