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办理结果/水利/批复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当水利复字〔2024〕29号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名 称: | 关于********水厂临时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关 键 词: | 水利 | ||
****:
你公司关于********水厂临时取水许可申请有关附件悉。根据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名当****公司****水厂,供水范围涉及石桥、黄池等6个乡镇,水厂于2008年投产运营,2013由****公司收购并成立了****。原取水****水利局颁发,取水口位于**河右岸河上港段,坐标为东经118 31 14 ,北纬31 24 33 ,设计取水能力为6万m3/d,批复取水规模5.65万m3/d,年取水量为1585万m3。由于现状原水管老化漏损严重、经常性爆管,目前正在实施**县农村饮用水改造提升工程(姑溪河段),进行原管道的维修建设。为了保障施工期间正常供水,需**一处临时取水口,计划使用时间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供水范围不变。
二、根据审定的《********水厂临时取水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公司利用姑溪河地表水为取水水源,现状取水口位于姑溪河左岸护河大桥下游450米处,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8 34'52.81 ,北纬31 30'40.46 。项目最大日取水规模为3.40万m3,取水量为681.4万m3。
三、你公司应对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加强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四、你公司应在临时取水工程正常运行1个月后,按照取水工程验收规定及时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五、你公司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等工作,配**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缴纳水**费。
六、本项目属临时取水口,临时取水许可到期后停止使用。若出现临时取水许可到期后原水管维修未完成等情形,应按相关规定重新办理临时取水许可手续。
附件:《取水许可申请书》
****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