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8 16:28
关于淮河上游**段洪汝河流域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驻****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驻****规划局关于申请审批的请示》(驻自然资文〔202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83号)和《****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9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建设淮河上游**段洪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洪汝河流域**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淮河上游**段洪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计划实施4个修复单元12个亚区46个子项目。治理河道长度748.9km,稳固河岸78.8km,河道清淤1106.23万m3,恢复河道水面22.42km2,种植挺水植物1.44km2,沉水植物47.95km2,防治水土流失面积33.86km2,建立41****监测站点,处理生活垃圾4950.24t,建筑垃圾15534.57m3,耕地提升12800hm2,新增林地37.42km2,新增草地9.41km2,新增湿地1.8km2。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25126.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0646.75万元,其他费用31559.81万元,预备费用36976.52万元,建设期借款利息25943.8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社会资金。
五、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国家、省法规规定媒体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投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抓紧办理**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本批复文件相关附件分别是:《驻****规划局关于淮河上游**段洪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用地情况说明的函》(驻自然资函〔2022〕125号)、******公司 ****工程局有限公司《淮河上游**段洪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金****公司《淮河上游**段洪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京万资字〔2022〕187号)。
八、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年5月30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淮河上游**段洪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设备及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核准 202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