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项目〔2024〕129号
**县****公司 :
《关于**县大**景区提升改造项目(三期)重新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壮族****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域旅游产业壮大发展,同意**县大**景区提升改造项目(三期)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地点:**县西燕镇大**景区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中心美食集市1200平方米,停车场扩建9500平方米;****中心二楼研学教室600平方米;卡丁车赛场10亩;儿童乡野乐园90亩;建设悬崖木屋民宿:基础平台18座,占地约450平方米、装配式民宿16套、配套用房2套,无边泳池140平方米;建设日月****餐厅:房屋平台1720平方米、景观平台288平方米、装配式民宿16套,餐厅一座;****基地;建设沿湖观景廊道约230米;大龙洞第五厅开发;配套建设水上乐园、交通设施升级、景观改造、文化舞台等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2410万元。
六、资金来源:村集体经济资金及业主自筹等。
七、原《关于**县大**景区提升改造项目(三期)立项的批复》(上发改项目〔2024〕84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自动失效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前期工作,在项目开工前到我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后开工建设。
2024年12月23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