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发统〔2024〕246号
关于对****冶炼固废**化高效综合回收利用工程节能报告的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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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冶炼固废**化高效综合回收利用工程》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表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二、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公司应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并将验收报告报送我局存档备查。
三、经开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同时,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挖潜力度,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四、我局将对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等情况,将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24年12月24日
附 件
**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 **** | 性 质 | 企业 | ||
法人代表 | 赵金刚 | 联 系 人 | 原** | |||
通讯地址 | **市荆梁南街1号 | 邮政编码 | 459000 | |||
联系电话 | 138****9208 | 传 真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冶炼固废**化高效综合回收利用工程 | ||||
建设地点 | **示范****开发区玉川大道北、玉川二号线西侧 | 拟投产时间 | 2025年9月 | |||
项目所属行业 | N7724 危险废物治理 | 主要耗能种类 | 电力、天然气、焦炭、新水、压缩空气、氧气 | |||
年综合能耗量(标准煤) | 8167.00tce(当量值)、8825.32tce(等价值)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8000 | |||
建设性质 | **√改建□扩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
项目能源消费和用能结构: 项目年处理锌浸出渣、铅渣、浮选银精矿、在建项目热渣等冶炼固废共计 11万吨(干基),生产多金属合金、次氧化锌。其中锌浸出渣22500吨/年(干基),浮选银精矿17196吨/年(干基),铅渣23635吨/年(干基),炉渣45643 吨/年。主要产品为多金属合金(粗铅)12026.68吨/年,次氧化锌10809.38吨/年。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及公共配套建设冶炼固废**化高效综合回收利用生产线,包含**一套富氧侧吹熔炼系统、现有烟化炉系统改造以及配套的废气处理系统。本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包括原料系统、侧吹炉系统、烟化炉系统;公用、辅助工程中侧吹炉余热锅炉为**,其余如供配电、给排水、燃气、热力、压缩空气、余热发电、通讯、化验等依托现有工程相关设施并部分进行改造。 经核算,项目年电力消耗1140.59万kWh,天然气15.32万Nm3,焦炭19242.42t,新水21.02万m3,压缩空气18120.96万 m3,氧气3562.93万 m3。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8167.00吨标准煤,等价值8825.32吨标准煤。 | ||||||
审 查 意 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8167.00吨标准煤,等价值8825.32吨标准煤,计入经开区能源消费总量。 ****公司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项目须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并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艺方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单位产品能耗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四)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设立能源管理岗位,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自觉接受节能工作目标考核。 (五)如建设内容、用能结构、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的,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如本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当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