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 16:32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493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设备
预算金额(元): 7468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46800.00元
采购需求:
****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设备 | 微型消防站 | 消防设备 | 1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 | |
****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设备 | 清障装备(综合工具) | 消防设备 | 1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69800 | |
****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设备 | 棉防火大衣 | 消防设备 | 25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32500 | |
****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设备 | ****检查站 | 消防设备 | 2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336000 | |
****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设备 | 野外警示灯 | 消防设备 | 2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 | |
****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设备 | 消防柜 | 消防设备 | 10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21500 | |
****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设备 | 更新以水灭火水泵 | 消防设备 | 9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99000 | |
数量合计: | 50 | 预算合计: | 7468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厅 ****委员会****信息化厅 ****建设厅 ****水利厅****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照《****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4)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12-24 00:00:00 至 2024-12-3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5-01-14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回族自****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目前**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已升级为二期系统,请投标单位自行联系系统技术方沟通是否需要更新CA锁等事宜,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CA 锁与系统不匹配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办理CA锁业务及CA 锁升级更新等事****认证中心****公司,联系电话:****188588。 3.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电子交易系统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951-****120咨询。 4.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上传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北环路58号
联系方式: 095****1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A区7号楼811室
联系方式: 0951-****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瑾
电话: 095****117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贾羽
电话: 0951-****82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