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县江村河水文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第三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对****公司**县江村河水文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本项目第二次只有一家参选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应答文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转为定向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并供应商同意并按时参加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县江村河水文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谈判时间:2024年12月24日11时50分(**时间)
四、谈判地点:腾讯会议
五、谈判情况:
****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11月24日完成谈判工作,本项目共1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信用代码:****1024MA2U646U5B)
应答不含税总价:562000.00 元。
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无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孙俊 联系电话:187****4924
接收邮箱:****@1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省**市**区长**路689****广场C座1522室
项目联系人:孙俊/187****4924
电子邮箱:****@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日期:2024年12月24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