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24日至 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一、****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街**北路28、30号号。项目主要从事动物美容、洗浴、寄养、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包括三腔手术)和绝育手术,单日最大接诊、美容及寄养宠物量共28只,年接待宠物诊疗2400只(其中手术量600只),年接待宠物美容1500只,年接收最大寄养量为4500只。项目员工人数4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环评机构 | **震宇****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