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南区工程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南区工程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合同编号 | HBGC24175 |
合同名称 | **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南区工程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招标人(甲方) | **** |
中标人(乙方) | **** |
合同金额(元) | 38,417,400 |
合同期限 | 210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4-12-24 09:00:00 |
合同完成日期 | 2025-07-24 17:30:0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代理机构 | ****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其他 | (一)设计付款方式: 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后支付合同金额(设计费部分)的6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100%。(二)施工付款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项目预算审核后造价的30%之前不扣回,在完成项目预算审核造价的30%之后开始按照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项目预算审核后造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项目预算审核后造价的80%时扣完。),当月工程进度款按照监理、跟踪审计审定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监理、跟踪审计审定合格工程量的 85%支付,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且承包人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后,支付至审计价的100%;待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保函。承包人在收取每一次进度款前须向发包人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迟延提供发票的,发包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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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南区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pdf 联合体协议书.pdf 履约保函.pdf **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南区工程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pdf **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南区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