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二期)-兴能路监理 | ||
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二期)-兴能路监理 | ||
正常公告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607-04-01-604884 | ||||
招标条件 | 1.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二期)已由佛****改革局以2406-440607-04-01-604884批准建设。 2.本招标项目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二期)-兴能路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市******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4〕38 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二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二期)-兴能路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二期)-兴能路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白坭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500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区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内,兴能路起点与规划兴能三路相接,起点桩号BK0+026.710,路线呈东西走向,途径兴能四~七路,终点与规划兴能一路相接,终点桩号BK1+007.187,路线长度1039.687m,实施道路全长980.477m,按城市支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40km/h,采用24m宽双向四车道断面,两侧设机非共板非机动车道,**涵洞4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3.本工程**费为****8607.55元,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290.48元。监理费的投标折率为≤70.00%。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全阶段的专业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此外,投标人中标后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如有需要)等。 | ||||
工期(监理服务期) | 300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档案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工程尾款止,实际监理期以此为准。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770203.34(元) | ||||
投标保证金 | 15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为牵头人,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的项目] 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6 月至 2024 年 11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已超过三个时,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的项目]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为 60万 或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0765、0757-****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 年 12 月 24 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5 年 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市**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中心大院2号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 | ||||
邮编 | 528131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白坭镇工业大道16-1之三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3210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邮编 | 528100 | 联系地址 | **市**区西南街道**中路60号2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钱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3721 | ||
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163.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5443 | ||
投诉接收部门 | ****运输局、**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5443、0757-****2610 | ||
投诉处理部门 | ****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544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