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产管理基础,更好支撑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所有者职责,****拟开展永**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诚邀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报名开展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次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产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依托现有各项调查成果,对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六类自然**资产进行清查,查清实物量;在估价、核算等成果基础上,建立统一的、空间化的自然**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核算经济价值;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等自然**资产的使用权状况。
(三)项目建设范围:永**行政辖区范围。
(四)成果形式:按照自然**部印发《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及《技术指南》中相关要求,形成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等。
(五)合同履约期限:时间节点为2026年6月。
具体任务为:2025年度任务:完成基准时点各类自然**资产补充、核实、确认,完成储备土地资产清查,完**级自检,提交自检报告,建立县级清查数据库。针对市级预检、自治区复检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清查成果。完**级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清查,完成各类自然**资产使用权信息清查。修改完善清查成果,编写县级清查总结报告,完**级清查成果汇交。2026年度任务:完成更新时点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资产实物量清查和经济价值核算。完**级自检,提交自检报告。5月至6月针对市级预检、自治区复检、国家级核查质检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清查成果,完**级清查总结报告,建立县级清查数据库,完**级清查成果汇交。
(六)预算金额:45万元以下。
二、技术及技术单位资质要求
(一)技术服务单位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技术服务单位需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备案函、资产评估公告等;
(三)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六)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七)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三、意向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每天08:30—12:00,14:00—18:00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书)、相关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无不良记录承诺函等相关资料,所有提供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以上资料请档案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四楼408室进行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确定报名后需按照竞争性谈判评分办法表制作响应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16:00前提供整响应文件(纸质),提交地点****综合办公室(408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纳 枭
联系电话:0951-****303 15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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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