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旭源生态农牧业养殖场搬迁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935726 | 建设单位法人:金巧妹 |
傅丽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曹宅镇**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搬迁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曹宅镇桥下村神塘村附近 |
经度:119.76945 纬度: 29.1796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5-06-03 |
金环开〔2005〕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935726001Z |
2020-03-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20 |
28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93572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22412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2MACTE5M640 | 竣工时间:2024-03-01 |
2024-03-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26 |
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存栏4600头猪 | 实际建设情况:年存栏4600头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猪的饲养 | 实际建设情况:猪的饲养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要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管道布设工作。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畜禽粪便须干湿分离后,污水再进入厌氧、好氧生化设施****养殖场内果树蔬菜浇灌用水。外排废水必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废气:猪粪便和废水厌氧过程在高温天气情况下,会发酵分解产生氨和硫化氢等臭味,要做到强制通风并及时清理,尽量减少恶臭对周围村居污染;固废:妥善处置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畜禽粪便经统一收集后定点堆放,外售农户作肥料;病死猪按要求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所有固废不得随意堆放、丢弃,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黑膜沼气池处理后转化成沼液,转运给签订沼液消纳协议的农户用于农业活动;废气:对猪舍加强清扫和冲洗,并加强消毒;对堆粪进行固液分离预处理,减少粪便在堆放处的停留时间;污水收集输送的相关管道均采取埋地密闭管道布设,并对可能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单元进行合理布局,远离场区边界,并在场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固废:猪粪收集后经固液分离机初步处理,经堆肥发酵后,打包分装定期外售给周边农户,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病死猪尸体收集后经初步处理,由****处理中心(营运单位为:**市莱逸园****公司-浙危废经第****000141号)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
本项目废水由部分外排部分回用做灌溉用水,改为经处理成沼液后定期外运给农户施肥;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第一条,“已获****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含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的,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故本项目废水处置方式变化不构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防治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标准 | 对猪舍加强清扫和冲洗,并加强消毒;对堆粪进行固液分离预处理,减少粪便在堆放处的停留时间;污水收集输送的相关管道均采取埋地密闭管道布设,并对可能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单元进行合理布局,远离场区边界,并在场区内加强绿化建设 | 监测日,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6(无量纲),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氨浓度最高值为0.292mg/m3、硫化氢浓度最高值为0.005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监测日,敏感点神塘村环境空气中氨浓度最高值为0.087mg/m3,硫化氢浓度最高值<0.001mg/m3,敏感点**村环境空气中氨浓度最高值为0.088mg/m3,硫化氢浓度最高值<0.001mg/m3;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环境噪声值中1类区标准 | 饲料加工设备主要位于饲料加工仓库内,安装时将饲料加工机械基底加高;由于企业主要外购成品饲料,饲料粉碎机主要用于粉碎大颗粒饲料便于仔猪进食,因此饲料粉碎机运行频率以及运行时间降低;猪哼叫声主要来自存栏猪的偶发行为,针对可能情况,企业主要采用环境控制系统对猪舍的温度、湿度实时管控,确保存栏猪处于舒适的生活状态并通过自动喂料系统定时足量对猪群进行饲喂、供水;同时企业对各生产单元合理布局,并在场区内部及四周增设绿化带,通过距离衰减以及绿化带削弱噪声影响。 | 监测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4dB(A),夜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41dB(A),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值为5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标准(昼间噪声55dB(A)、夜间噪声45dB(A))以及“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的相关要求。监测日,敏感点神塘村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最高值为52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最高值为41dB(A),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值为51dB(A);敏感点**村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最高值为52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最高值为42dB(A),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值为53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环境噪声值中1类区标准以及“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的相关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妥善处置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畜禽粪便经统一收集后定点堆放,外售农户作肥料;病死猪按要求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所有固废不得随意堆放、丢弃,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产生的畜禽粪便收集后经固液分离机初步处理,再堆肥发酵,打包后定期外售用作农户肥料;病死猪根据农业主管部门现行要求,由卫生填埋改为由****处理中心进行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涉及的固废均有合理去向,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