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平坝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泥灰岩页岩矿及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开采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412822U | 建设单位法人:袁德足 |
周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州**市西南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山**水泥用石灰岩泥灰岩页岩矿及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开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011- 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 云 |
经度:103.23239 纬度: 23.6796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2 |
红环审〔2023〕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412822U001P |
2017-11-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20 |
53.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412822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451580C | 验收监测单位:**科源****公司 |
****2522MA6NMA006E | 竣工时间:2024-01-20 |
2024-01-21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5Oof3B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对水泥用石灰岩泥灰岩页岩矿及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进行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营期对水泥用石灰岩泥灰岩页岩矿及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进行开采,与环评时一致,未发生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开采水泥用石灰岩泥灰岩页岩矿及建筑石料用石灰岩60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生产能力为年开采水泥用石灰岩泥灰岩页岩矿及建筑石料用石灰岩600万吨,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为矿石开采,不进行破碎加工等过程 | 实际建设情况:对矿石进行开采后运至****生产区域进行加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陆生生态:①需对北部和**已完成并已恢复治理复垦重新投入采矿的台阶恢复植被,进行移栽至其余恢复治理区,并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养护; 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的**范围进行开采,严禁擅自扩大采矿范围,严禁超范围用地。该措施为管理措施,可避免造成征地范围外的土地损毁。 ③矿山开采过程中合理规划、优化开采方案,尽量减少土地占用,采矿活动应尽量减少和控制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④矿山开采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开采及生产工序,确保采区台阶边坡结构稳定。 ⑤矿山开采过程中剥离产生的表土应妥善用于开采终了平台用作植被恢复,废土石调配后用于水泥生产。同时加强其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减少土地**的占用和破坏。 ⑥项目在开采及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应落实好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防止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⑦贯彻“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对开采结束的台阶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治理率和复垦率应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⑧项目区无国家法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因此不需要设置特殊的保护措施,但仍要在开采期加强对员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规定严禁对非工程区范围内的树木进行滥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限制人为活动,尽量减少对原生态环境的破坏。 ⑨建设单位开采期应严格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强化水土保持意识,落实并加强**内各场地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特别是开采结束后各场地的植被恢复。及时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单位进行水土保持监测。 ⑩建设单位开采期应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做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使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2)地表水环境:①生活污水:在各开采平台设置的集中洗手点,周边设2m3的洗手污水收集池对员工洗手污水进行收集沉淀,沉淀后用于露天采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雨天地表径流:在新开拓区域及新设开采平台设置**约2.0km截排水沟对雨水及洪水进行引流,原项目已在开采区、运输道路及开采平台建设有5.7km的截排水沟与截排水管对雨水及洪水进行引流,最终汇入项目区域容积约为750m3的4个沉砂池进行沉淀后回用或排放。 ③车辆清洗依托建设单位已有的车辆清洗平台请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进入4#沉砂池进行沉淀后回用或排放。(3)声环境:移动设备加强检修维护。(4)大气环境:①运输道路周边设置喷头进行喷雾降尘; ②设置2辆洒水车对露天采场、开采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③运输车辆使用土工布进行遮盖,保持道路路面清洁。(5)固体废物:①剥离表土:清运至开采终了平台用作植被覆土。 ②废土石:收集后与产品一同使用车辆运输至本项目外的破碎站与矿石调配后用于水泥生产。 ③沉砂池底泥:定期清掏后运送至开采终了平台用作绿化覆土回填。④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6)环境监测: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开展废气、噪声的例行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1)陆生生态:①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采矿证上批准的范围进行开采,未扩大采矿范围,未超范围用地;②项目根据项目《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开展矿山开采活动,该方案已通过评审,开采过程合理、开采方案可行,可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可减少和控制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③项目矿山开采过程中,已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中确定的开采及生产工序,可确保采区台阶边坡结构稳定;④矿山开采过程剥离表土清运至开采终了平台用作植被覆土、废土石与矿石调配后用于水泥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其他固体废物的处置率100%,不会对土地**造成占用和破坏;⑤项目运营期间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各项颗粒物防治措施,且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颗粒物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粉尘对周边影响较小;⑥项目坚持“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部分停采区域已形成台阶,目前1230~1305m平台开采终了,已复垦乔木林地 6.8312hm2、1245-1305m 终了滑面区复垦灌木林地7.6454hm2、已实施苗木绿化措施14.4766hm2已成林、长势良好、郁闭度约0.30;⑦项目通过岗前培训对员工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规定了对周边野生动植物进行保护,禁止伐木及捕猎,可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⑧建设单位开采期已按原项目提出的水保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治,目前正在编制新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将严格按照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进行防治;进行了水土流失防治,落实了**内各场;⑨建设单位已编制完成《****石灰岩泥灰岩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开采期将按照编制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做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使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2)地表水环境:①生活污水:经与建设单位核实,员工不在**进行清洗,无生活污水产生。②雨天地表径流:已在新开拓区域及新设开采平台设置**约2.0km截排水沟及排水管对雨水及洪水进行引流,原项目已在开采区、运输道路及开采平台建设有5.7km的截排水沟与截排水管对雨水及洪水进行引流,最终汇入项目区域容积约为750m3的4个沉砂池进行沉淀后回用或排放;③车辆清洗依托建设单位已有的车辆清洗平台请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进入4#沉砂池进行沉淀后回用或排放。(3)声环境:移动设备加强检修维护;对加工设备进行基础固定减振,并设置有厂房进行阻隔。(4)大气环境:①运输道路周边设置喷头进行喷雾降尘; ②设置2辆洒水车对露天采场、开采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③车辆运输主要在厂区内进行,主要采取按车辆栏板高度进行物料装运,可减少物料洒落,运输道路保持清洁。(5)固体废物:①剥离表土:清运至开采终了平台用作植被覆土。 ②废土石:收集后与产品一同使用车辆运输至本项目外的破碎站与矿石调配后用于水泥生产。 ③沉砂池底泥:定期清掏后运送至开采终了平台用作绿化覆土回填。④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6)环境监测: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待验收通过正式投入生产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废气、噪声的例行监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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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生活污水:在各开采平台设置的集中洗手点,周边设2m3的洗手污水收集池对员工洗手污水进行收集沉淀,沉淀后用于露天采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雨天地表径流:在新开拓区域及新设开采平台设置**约2.0km截排水沟对雨水及洪水进行引流,原项目已在开采区、运输道路及开采平台建设有5.7km的截排水沟与截排水管对雨水及洪水进行引流,最终汇入项目区域容积约为750m3的4个沉砂池进行沉淀后回用或排放。 ③车辆清洗依托建设单位已有的车辆清洗平台请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进入4#沉砂池进行沉淀后回用或排放。 | 无 | ①生活污水:经与建设单位核实,员工不在**进行清洗,无生活污水产生。②雨天地表径流:已在新开拓区域及新设开采平台设置**约2.0km截排水沟及排水管对雨水及洪水进行引流,原项目已在开采区、运输道路及开采平台建设有5.7km的截排水沟与截排水管对雨水及洪水进行引流,最终汇入项目区域容积约为750m3的4个沉砂池进行沉淀后回用或排放;③车辆清洗依托建设单位已有的车辆清洗平台请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进入4#沉砂池进行沉淀后回用或排放 | 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运输道路周边设置喷头进行喷雾降尘; ②设置2辆洒水车对露天采场、开采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③运输车辆使用土工布进行遮盖,保持道路路面清洁。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 ①运输道路周边设置喷头进行喷雾降尘; ②设置2辆洒水车对露天采场、开采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③车辆运输主要在厂区内进行,主要采取按车辆栏板高度进行物料装运,可减少物料洒落,运输道路保持清洁 | 厂界颗粒物浓度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移动设备加强检修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移动设备加强检修维护;对加工设备进行基础固定减振,并设置有厂房进行阻隔 | 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剥离表土:清运至开采终了平台用作植被覆土。 ②废土石:收集后与产品一同使用车辆运输至本项目外的破碎站与矿石调配后用于水泥生产。 ③沉砂池底泥:定期清掏后运送至开采终了平台用作绿化覆土回填。 ④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剥离表土:清运至开采终了平台用作植被覆土。 ②废土石:收集后与产品一同使用车辆运输至本项目外的破碎站与矿石调配后用于水泥生产。 ③沉砂池底泥:定期清掏后运送至开采终了平台用作绿化覆土回填。 ④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①需对北部和**已完成并已恢复治理复垦重新投入采矿的台阶恢复植被,进行移栽至其余恢复治理区,并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养护; 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的**范围进行开采,严禁擅自扩大采矿范围,严禁超范围用地。该措施为管理措施,可避免造成征地范围外的土地损毁。 ③矿山开采过程中合理规划、优化开采方案,尽量减少土地占用,采矿活动应尽量减少和控制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④矿山开采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开采及生产工序,确保采区台阶边坡结构稳定。 ⑤矿山开采过程中剥离产生的表土应妥善用于开采终了平台用作植被恢复,废土石调配后用于水泥生产。同时加强其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减少土地**的占用和破坏。 ⑥项目在开采及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应落实好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防止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⑦贯彻“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对开采结束的台阶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治理率和复垦率应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⑧项目区无国家法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因此不需要设置特殊的保护措施,但仍要在开采期加强对员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规定严禁对非工程区范围内的树木进行滥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限制人为活动,尽量减少对原生态环境的破坏。 ⑨建设单位开采期应严格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强化水土保持意识,落实并加强**内各场地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特别是开采结束后各场地的植被恢复。及时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单位进行水土保持监测。 ⑩建设单位开采期应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做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使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 ①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采矿证上批准的范围进行开采,未扩大采矿范围,未超范围用地;②项目根据项目《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开展矿山开采活动,该方案已通过评审,开采过程合理、开采方案可行,可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可减少和控制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③项目矿山开采过程中,已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中确定的开采及生产工序,可确保采区台阶边坡结构稳定;④矿山开采过程剥离表土清运至开采终了平台用作植被覆土、废土石与矿石调配后用于水泥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其他固体废物的处置率100%,不会对土地**造成占用和破坏;⑤项目运营期间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各项颗粒物防治措施,且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颗粒物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粉尘对周边影响较小;⑥项目坚持“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部分停采区域已形成台阶,目前1230~1305m平台开采终了,已复垦乔木林地 6.8312hm2、1245-1305m 终了滑面区复垦灌木林地7.6454hm2、已实施苗木绿化措施14.4766hm2已成林、长势良好、郁闭度约0.30;⑦项目通过岗前培训对员工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规定了对周边野生动植物进行保护,禁止伐木及捕猎,可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⑧建设单位开采期已按原项目提出的水保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治,目前正在编制新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将严格按照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进行防治;进行了水土流失防治,落实了**内各场;⑨建设单位已编制完成《****石灰岩泥灰岩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开采期将按照编制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做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使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车辆清洗平台、沉砂池均依托****已建设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车辆清洗平台、沉砂池均依托****已建设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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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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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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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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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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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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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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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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