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华容区2024年新增稳定耕地项目(EPC)(二次)
**市**区2024年新增稳定耕地项目(EPC)(二次)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4 17:27:38 招标编号:****
招标概况 | **市**区2024年新增稳定耕地项目(EPC)(二次)于2024-11-29 09:30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发出邀请书,2024-12-24 09:30在**省**市鄂****路129号三楼开标,并于2024-12-24 22:30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德****公司 | **省****公司,******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587177U | 914********710171J | 913********012822J | ||
投标报价(万元)/费率 | 设计费下浮百分之15.51 **工程费下浮百分之8.07 | 设计费下浮百分之15.49 **工程费下浮百分之8.04 | 设计费下浮百分之15.33 **工程费下浮百分之8.11 | ||
质量标准 | (1)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 相关设 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 的深度、广度 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 门审查、验收、审计等。 (2)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1)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 相关设 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 的深度、广度 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 门审查、验收、审计等。 (2)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1)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 相关设 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 的深度、广度 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 门审查、验收、审计等。 (2)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90 | 90 | 90 | ||
项目经理姓名 | 余前 | 吴勇 | 曾锋 | ||
证书编号 | 鄂242****04548 | 鄂142********20228 | 赣136********00959 | ||
证书名称,专业,级别 | 市政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结果公示期 | 2024-12-25 00:00 至 2024-12-28 00:00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市**雅苑3.4号楼3层3-2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佳颖、徐宵宵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133****1552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436000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163.com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开标时间 | 2024-12-24 09:30 | 评标时间 | 2024-12-24 10:30 | ||
建设单位(招标人) | **** | 经办人 | 姜俊 | ||
联系电话 | 187****1300 | 地址 | **镇楚藩大道98****宾馆院内)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黄佳颖、徐宵宵 | ||
联系电话 | 133****1552 | 地址 | **市**雅苑3.4号楼3层3-2号 | ||
行业主管部门 | ****住建局 | 联系人 | 李芸 | ||
联系电话 | 027-****0775 | 地址 | **市吴都大道81号 | ||
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委员会****管理科 | 联系人 | 王建历 | ||
联系电话 | 027-****0233 | 地址 | **市寿昌大道47号发展大厦9楼901室 | ||
其他情况说明 | 1、****/****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费下浮百分之15.51 **工程费下浮百分之8.07 2、****公司/**德****公司:设计费下浮百分之15.49 **工程费下浮百分之8.04 3、**省****公司/******公司:设计费下浮百分之15.33 **工程费下浮百分之8.11 4、**市****公司/**新盛****公司:设计费下浮百分之15.28 **工程费下浮百分之8.02 5、******公司/****公司:设计费下浮百分之15.8 **工程费下浮百分之8.18,因未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不符合招标公告3.1.4要求,评委小组否决其投标。 |
备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 | |
2 | ****公司 | |
3 | **省****公司 | |
4 | **市****公司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的依据 | 投标存在的具体问题 |
1 | ******公司 | 没提供在建项目经理承诺 | 没提供在建项目经理承诺 |
投标单位 | 平均得分 | ||
**** | 91.34 | ||
****公司 | 81.3 | ||
**省****公司 | 8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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