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管理的通知》(云环通〔2020〕142号)相关要求,**允执****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研究,****公司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一、基本情况
**允执****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设施位于**省**弥****工业园区垃圾转运站。该公司于2024年08月26日取得了《******分局关于**县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评审[2024]6-14号);2024年12月09****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允执****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版)》的备案表,备案编号:532925-2024-057-L;2024年12月12****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2925MADFNLX4XP001V。拟申请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900-214-08、900-249-08)8000吨/年,HW31含铅废物(900-052-31)8000吨/年。
二、经营范围
拟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分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900-214-08、900-249-08)8000吨/年,其中900-199-08经营规模为500吨/年,900-214-08、900-249-08经营规模共7500吨/年;HW31含铅废物(900-052-31)8000吨/年。有效期: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三、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有不同的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30日
联系电话:0872-****716、0872-****718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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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