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桃花镇青龙村渔用仓库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 **** 委托,于2024年12月24日****交易中心****中心对**市**区桃花镇青龙村渔用仓库建设工程组织(邀请)招标,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及评审结果,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投标报价(元) |
1 | **** | 谢国栋 | 120日历天 | ****600.27 |
2 | ****公司 | 杨绪礼 | 120日历天 | ****969.08 |
3 | ****公司 | 庄超峰 | 120日历天 | ****337.88 |
评标纪要:
在商务标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张****人民政府网站有一则中标公示(工程名称:白沙小沙头夜排档项目,中标工期45日历天,公告时间2024年11月07日)。经不见面开标系统质询,****公司逾期未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2)详细评审内容规定:“①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或多项内容不满足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公司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公示期限自:
2024年12月25日始1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区审批****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 联系电话:135****2265 联系人:周书记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339 联系人:蒋工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0580-****378 联系人:邵嘉力
****管理中心督查科 联系电话:0580-****791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
代理单位:****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