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和名称
1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奎****百货店(小)”]:建筑面积:35.7平方米,三年租赁权挂牌(竞价)起始价4.8027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9:10;
2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原奎****制作中心”):建筑面积:113.34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14.1291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10-9:20;
3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奎****服务部”):建筑面积:53.82平方米,竞价时间: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7.1199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2024年12月31日上午9:20-09:30;
4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商店”):建筑面积:63.75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8.3484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30-09:40;
5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奎****百货店(大)”),建筑面积:102.38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12.8868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40-09:50;
6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鼎信超市”),建筑面积:83.62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10.7337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50-10:00;
7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区广文和盛酒水行”):建筑面积:76.36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9.8997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00-10:10;
8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旅行社有限公司”):建筑面积:79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10.2420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10-10:20;
9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学院**道”):建筑面积:30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4.0515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20-10:30;
10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区大虞格莱美音乐会所”):建筑面积:30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4.0515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30-10:40;
11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公司”):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38.4015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40-10:50
12号标的(现租赁单位为“****美发店”):建筑面积:39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4.9509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50-11:00。
申购须知
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网上(竞价)时间
2024年12月31日9:00-11:00(每个标的竞价时长为10分钟,依次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公告媒体
****交易中心官网、****官网、****微信公众号、****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标的房屋租赁用途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产权登记及瑕疵情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租赁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资产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房屋现正在使用中。承租方须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清场工作,出租方予以协助。
3、本次出租标的资产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场产生的费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本次竞价成交的承租方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全部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租赁价款,并在租赁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资产交还出租方。
5、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练歌房、游戏厅、网吧、餐饮及违法违规等事项,承租方有上述任何一种经营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资产的实际管理人及安全环保责任人,对使用租赁房屋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安全环保生产主体责任,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及伤亡事故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如对标的资产进行装修、改造,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厂房主体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资产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并将装修、改造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当日一并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不得从事赌博、吸毒、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承租方所进行的一切经营活动一律以承租企业名义开展,并作为经营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责任,不得以出租方名义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9、租赁期内,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资产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10、若因政府或出租方有新规划建设、拆迁、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承租方无法继续租用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限期全部撤出,且拆迁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再对其进行赔偿,已支付未到期的租赁价款,按照一定比例退回承租方。
11、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资产,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租赁价款、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2、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
(2)自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赁价款及履约保证金2000元/户。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经理
联系方式:0536-****505、134****6593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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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