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公司评估,****现决定将所属陆城清江大道31号房屋6处,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及房屋编号 | 结构 | 用途 | 出租楼层 | 出租使用面积(㎡) | 年租金(底价)(元) |
**** | 混合 | 商业 | 1 | 18 | 15120 |
清江大道31号房屋2 | 混合 | 商业 | 1 | 138 | 92736 |
清江大道31号房屋3 | 混合 | 商业 | 1 | 24 | 20160 |
清江大道31号房屋4 | 混合 | 商业 | 1/5 | 445 | 25632 |
清江大道31号仓储1 | 混合 | 仓储 | 3/5 | 30 | 1404 |
清江大道31号仓储2 | 混合 | 仓储 | 4/5 | 30 | 1404 |
二、招租方式、期限及竞租人资格
1.招租方式: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最高价成交。
2.招租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
3.竞租人资格:本次公开招租面向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开招租。按本办法规定报名参加竞租者,即为竞租人。竞租人应遵守本办法、竞价规则、招租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竞租底价:参照信诚评报字(2024)第0327号评估报告,年租金底价为现场竞价的底价。
三、招租程序
1.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2.有意参加竞租者应仔细阅读公开招租文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出租方报名,领取竞价资料。报名期内,拟参加竞租者应自行对房屋门面现场进行查看,确认门面现状及租赁要求。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查看,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门面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出租方组织各竞租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
4.****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本次公开招租成交结果。
5.出租方与竞得人签订《****事业单位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报名地点:****办公楼五楼502办公室(园林大道23号),联系电话:李逸,0717-****098。
3.报名方式: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五、现场竞价
1.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
2.竞价地点:****办公楼4楼401会议室(园林大道23号)
3.本次竞价以书面方式进行,竞租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递交一份密封的《竞价投标书》。竞价时,竞价人出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
4.竞价成功后,由主持人当场宣布竞价结果,并由出租方与竞得人当场确认。竞得人须在竞租结果公示无异议后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事业单位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书》,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5.款项支付: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须足额缴纳房屋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六、特别说明
1.租金交付方式:租金按年收取,先交租金后使用。
2.竞得人自行负责门面装修事宜,装饰装修前竞得人应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且不影响环境卫生。因竞得人不报告、私自违规装修造成房屋安全隐患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3.竞得人在租赁房屋内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大量污水排放、噪音、废气、强光等环境污染的项目。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4.门面为现状出租,合同到期或终止时承租方以实际状况归还门面,不得破坏房屋装饰装修,出租方不承担补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出租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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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