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1223
项目一
1、项目名称:莱乐生物科技年产52吨纤维性胶原蛋白原料、900万片胶原蛋白伤口敷料、200万瓶化妆品用胶原蛋白项目
1、建设地点:**市**市庄头村第二工业区**路3号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研究院有限公司
5. 项目概况:莱乐生物科技年产52吨纤维性胶原蛋白原料、900万片胶原蛋白伤口敷料、200万瓶化妆品用胶原蛋白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市庄头村第二工业区**路3号,在**市安海镇庄头工业区内,项目建设性质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422m2。主体工程为租赁**皮革安海厂区3号厂房一楼及夹层并依托出租方部分环保设施,不另外设置食堂及宿舍。项目年工作时间250天,工作制度为3班24小时制,其中酸皮制作为3班24小时制,纤维性胶原蛋白、伤口敷料、化妆品用胶原蛋白制备实施1小时8班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浸灰脱毛产生的含硫废水及生产过程中的综合废水等。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皮革安海厂区的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可满足《制革及皮毛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晋****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晋****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皮制备和去肉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异味及蛋白质制备过程中使用的有机废气(异丙醇)及酸性气体(醋酸)。
项目使用新鲜牛皮作为原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异味与胶原蛋白制备过程中产生的酸性气体(醋酸)经由在异味产生工序装置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汇总排入项目所在车间顶楼(楼高度19m)的酸碱液喷淋塔处理,再由一根高度为23.5m(有效高度)的排气管排放,少部分未收集异味无组织排放。
胶原蛋白制备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异丙醇),在低温操作下大部分溶于水中,先将异丙醇水溶液收集后蒸馏、分离水中异丙醇后进入冷凝系统循环使用,无法回用的部分收集后,由一套“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对有机废气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楼顶一根高度为24m(有效高度)的排气筒排放。由于胶原蛋白生产位于C级洁净正压车间内,采用回风换气,有机废气不会经车间空调系统排出外环境,主要由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处理再由排气筒排放,并存在一定无组织排放。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根据引用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质量资料和周边大气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有庄头村、桥头村、后蔡村,受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影响较小。另外,企业应加强废气收集的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真空干燥机、制冷水机、搅拌机、包装机、注射用水设备、纯水设备、冷冻库、中央空调系统、灭菌锅、去肉机、转鼓、顶楼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设备的运转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90dB(A),对周围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项目拟采用厂房墙体隔声及高噪声设备减震处理进行降噪,各生产设备均在室内运行;合理布置设备;定期检查并调整好运动机器部件的静平衡与动平衡的动力,加强设备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避免异常噪声产生, 生产时尽量门窗关闭,减少噪声向外环境传播强度。
经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噪声在达标情况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公司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置。危****公司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市****公司年产1200吨塑料包装袋(厚度>0.025毫米)项目
1、建设地点:**省**市**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基地大功山路22号
3、建设单位:**市****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华****公司
5. 项目概况:**市****公司于**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基地大功山路22号建设“**市****公司年产1200吨塑料包装袋(厚度>0.025毫米)项目”,租赁**市****公司现有厂房,总租赁建筑面积7000m2。本项目投资1000万元,项目职工15人,其中10人住厂,不设置集中式食堂;年工作300天,单班制,每班10小时制,夜间不生产。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表1 中B 级标准)及晋****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晋****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调墨、凹印、清洁擦拭过程产生的废气,调胶、复合过程产生的废气,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调墨、凹印、清洁擦拭、调胶、复合等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调墨、凹印、清洁擦拭废气配置两套“减风增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2)处理,调胶、复合废气配置两套“减风增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TA004)处理,有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4根排气筒(DA001~DA004)分别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直接通过8m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各噪声源强约为70-80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生产边角料,经收集后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废抹布、废空桶和废印版分类收集并贮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