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县****公司**县**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公司**县**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位于**县埔上镇,项目建设内容:线路总长7.446km,分三段建设。其中K线长2.410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J线长4.200km,按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L线长0.836km,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要构造物有隧道1 座、主线桥梁4座、跨线桥1座、涵洞15道。项目总投资68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19万元,占总投资的 0.9%。
根****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交通路网规划等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应在限定的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做好雨季施工防护及排水,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桥梁施工应严格施工管理,涉水桥梁尽可能选择在枯水期施工,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减少泥浆、钻渣等散落,严禁将桥梁下部结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渣等排入**溪。隧道施工应坚持“截、堵、排相结合”的综合治水原则,落实防水工程设计要求,采取防渗帷幕、防渗墙等工程措施,减少施工涌水产生。合理布设路面排水系统,运营期应定期检查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设置防尘隔离围挡、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合理规划沥青铺设的时间,提高沥青摊铺工作效率,减小沥青摊铺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水泥混凝土拌合站(含预制场)扬尘需配备高效除尘设施,公路施工完成后配套拌合站应予以拆除。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噪声源尽量远离敏感点,以减少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施工期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先进的爆破工艺并严格控制爆破药量。运营期建立有效的噪声监测制度,根据监测情况,落实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超标区域安装隔声窗措施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
(六)其他要求。优化涉水桥梁、跨水桥梁设计,**溪大桥、埔上主线桥应设置防撞护栏,并在两头设置收集池,收集池容积不低于40m3。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投入使用前****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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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