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集团****电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24 17:58 至 2025-02-22 17:58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157402.49 | |||
地块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演集镇三官庙景观大道与淮海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
经度 | 116.424187 | 纬度 | 33.953471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4-08 至 2024-11-01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唐金星 | 单位联系电话 | 135****8848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苌凯丽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2****9656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集团****电厂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周鹏飞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3****7121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演集镇三官庙景观大道与淮海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
报告主要结论 | 1 结论 (1)地块概况 ****集团****电厂地块位于**市演集镇三官庙景观大道与淮海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地块调查面积157402.49 m2(合236.1亩),地块中心坐标为:E:116.424187°、N:33.953471°。地块北至淮海大道,南至道路,西****集团****公司,**道路。 (2)水文地质状况 根据现场钻探记录,调查地块勘察深度13m内土层分为三个大层,主要为粉土、砂土、粉质粘土。地下水埋深为2.84~4.77m,稳定水位高程28.90m~29.92m,地块内地下水流向为由西北向东南北,与区域地下水流向基本一致,地下水类型为松散岩类孔隙水。 (3)污染识别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该****电厂的使用,且周围存在生产性企业。地块内历史生产企业运营过程中或周边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对地块造成潜在污染。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潜在特征污染因子为pH、砷、铅、汞、氟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氯化物。 (4)初步调查检测方案 根据污染识别与结论,本地块应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对土壤进行初步采样与分析,以确定潜在的污染区域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41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对照点3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常规土壤样品共计175组(不包含平行样品、质控样品、密码样品);地块内布设10口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上游监测井各1个,采集地下水样品共计11组(不包含平行样品、质控样品、密码样品)。土壤检测项目为(GB 36600-2018)表1的基本45项+pH、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硫化物、氨氮、氯离子、多氯联苯,共计52项;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基本35项(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除外)+可萃取石油烃、多氯联苯,共计37项。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该项目地块内土壤pH检测结果范围为7.88~9.83,土壤呈碱性,土壤pH整体稳定;基本项目45项检测的7种重金属元素中,砷、镉、铜、铅、汞、镍6种金属不同程度检出(其中砷、铅、汞为本次调查的特征污染物),铬(六价)未检出;基本项目45项检测的挥发性有机物中,二氯甲烷、1,1,2,2-四氯乙烷、1,1,2-三氯乙烷、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部分点位不同程度检出,其他因子均未检出;基本项目45项检测的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其他检测项目中,多氯联苯、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氨氮、氯离子、氟化物、硫化物不同程度检出。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标准,土壤中砷监测浓度范围为3.69~35.9mg/kg,最大值高于第一类用地类筛选值20mg/kg,低于第二类筛选值60mg/kg。各检出因子结果值均低于第二类筛选值。根据该标准筛选值使用规则,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 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检测项目中,铁、铜、锌、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硒、铬(六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多氯联苯等16项因子均未检出;色度、臭和味、pH、氯化物、铝、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铅、镉、砷等12项因子不同程度检出,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检测项目锰检测结果范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度总固体、硫酸盐、钠、氟化物等7项检测项目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检测项目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满足《**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文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述,本次调查引用的风险筛选值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调查评估结果表明,****监测所有土壤样品结果均低于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调查的评估采用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本次调查监测地下水样品中部分因子不满足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经分析该部分因子检测结果与地块整体所在区域整体情况相符合,其超Ⅲ类标准主要原因为区域地下水水质原因。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