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25日至 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选址于**市**区大岗镇智联大道5号2#厂房部分,占地面积1422m2,建筑面积1422m2,建设“****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炉渣的处理,年处理炉渣15万吨,年分选出金属材料7400吨、环保砂14.25万吨。 |
环评机构 | ******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上料粉尘经外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气-01)达标排放;装卸粉尘、堆场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水喷雾洒水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设雾炮机不定时洒水降尘。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