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关于鹏兴大道(科教大道至通港大道段)建设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鹏兴大道(科教大道至通港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论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鹏兴大道(科教大道至通港大道)建设工程
海域使用申请人:**市深****工务署。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鹏兴大道(科教大道至通港大道)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详见附件。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制单位:****。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7日止。
三、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深汕特别******渔业局。
地址:******管理委员会**楼1栋3楼。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55-****1687。
电子邮箱:nynchyyyj_hyyyk@szss.****.cn
****
2024年12月24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