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2025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项目公告
****2025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5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项目业主为****,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600.0 万元 2.1.2 服务期: 符合招标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债券品种、金额、期限以申报时为准),拟****公司债券的方案注册、发行以及后续管理的服务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并具有独****公司; 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情形); 3.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无委托代理人的除外); 3.1.4、提供投标人授权代表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提供投标人授权代表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公司除外、无委托代理人的除外); 3.1.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2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时同时插联合体成员CA锁,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前,牵头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提交报名按钮后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 18时 至 2024年12月30日 18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5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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