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生产辅助楼装修工程比选邀请书
本比****处理中心生产辅助楼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J[2024]011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 **** 。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邀请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工程地点:**县**南路东侧、百盟物流园南侧 。
1.2 采购范围:****中心生产辅助楼装修工程,****中心3#生产辅助楼装修(共五层,面积约3433.68平方米), 主要项目为乳胶漆、地砖、吊顶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 工期:45日历天。
1.4质量保修期: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6项目不分包,最高限价:****601.94元,供应商含税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7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进度到50%时,付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70%,在工程审计后付至工程审计总款的97%,审计总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免息付清。
1.8供应商参与成交原则:
****小组根据评选办法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分并计算供应商得分,比选小组根据得分推荐由高到低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根据排名顺序第一的为中选人。如中选人放弃成交,则按排名名次顺延,以此类推。出现多家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按供应商注册资本高者排名优先,注册资本相同的,****小组举手表决或采购人自行确定。按照采购管理与实施办法规定,采购项目完成比选等程序后,履行采购结果签批确认程序。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购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选方法:详见第三章评选办法。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为《关于2024-2025全省网点类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入围供应商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文号:工作通知〔2024〕315号)中入围供应商。
4.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比选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5本项目****集团有****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7供应商拟派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承诺书)。
(3)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4.10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12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实际施工负责人均不得有两个以上正在施工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比选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时间);
5.2 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qq.com)。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比选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5.3 比选文件售价 300 元/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比选文件****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中心生产辅助楼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标书费”。
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府苑支行
账号:544****97259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30。
6.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省**市**区发展大道70****酒店。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未按本文件要求缴比选保证金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兴邦商厦1308室
联 系 人:张景原
电 话:173****8398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