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家禽定点屠宰项目 (第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0MA6108WT1B | 建设单位法人:郑伟 |
刘立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重****开发区 |
**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村茶林社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万盛经开区家禽定点屠宰项目 (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2-C1352-禽类屠宰 |
建设地点: | 重****开发区 万东镇**村茶林社 |
经度:106.93926 纬度: 28.97801 | ****机关:****开发区环保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12 |
渝(万盛经开)环准〔2021〕0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0MA6108WT1B001U |
2024-03-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0MA6108WT1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8MA60C7109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5MA5UPH7P56 | 竣工时间: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5JEgG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屠宰场,满足最终屠宰量为100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万盛区成品鸡鸭市场需求,实际第一阶段按照宰杀350万只/a(按照宰杀鸡约280万只/a和鸭70万只/a)进行建设。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屠宰场,满足最终屠宰量为100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万盛区成品鸡鸭市场需求,实际第一阶段按照宰杀350万只/a(按照宰杀鸡约280万只/a和鸭70万只/a)进行建设。 |
根据万盛区成品鸡鸭市场需求,实际第一阶段按照宰杀350万只/a(按照宰杀鸡约280万只/a和鸭70万只/a)进行建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建设内容: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包括在1厂房内布置年屠宰鸡鸭只生产线一条,生产线包括宰杀台、沥血问、漫烫脱毛问、脱蜡问、制冷问、包装问等,不设置分割车问。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内容: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包括在1厂房内布置年屠宰鸡鸭只生产线一条,生产线包括宰杀台、沥血问、漫烫脱毛问、脱蜡问、制冷问、包装问等,不设置分割车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做好废水处理工作。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集****处理站,采用“气浮+UASB+A/O+消毒沉淀”工艺净化处理,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禽类屠宰加工一级限值后,通过附近冲沟,最终排入孝子河。 (二)强化废气处理措施。食堂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燃气锅炉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8m高排气简高空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污染因子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规定的限值;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调节池、气浮池、UASB反应池、AO中的缺氧池)等池体采用加盖密闭的形式,采用整体通风的方式收集产奥单元央气,收集后的臭气采用“生物除臭”工艺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高空排放,废气中的硫化氢、氨气和奥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家禽屠宰采用电晕技术;主要设备加装减震;各类水泵及风机采用减震基底,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车问采用隔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因设备问题而引发突发性高噪声;加强进厂车辆的管理,厂区进、出口设置减速禁鸣标识:加强厂区周边绿化,充分利用绿化带吸声、隔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限值。 (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制软水系统更换的阳离子交换树脂及时交由供应商回收厂区内不得暂存;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要按《一般工业固废暂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建设,检疫不合格的病死畜禽按主管部门要求处置;脱毛蜡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物除臭塔废填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餐厨垃圾经专用餐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交由专业队伍定期清掏;鸡鸭毛脱水后外卖。 | 实际建设情况:(一)做好废水处理工作。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集****处理站,采用“气浮+UASB+A/O+消毒沉淀”工艺净化处理,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禽类屠宰加工三级限值后,****处理厂,最终排入孝子河。(二)强化废气处理措施。食堂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燃气锅炉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8m高排气简高空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污染因子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规定的限值;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调节池、气浮池、UASB反应池、AO中的缺氧池)等池体采用加盖密闭的形式,采用整体通风的方式收集产奥单元央气,收集后的臭气采用“生物除臭”工艺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高空排放,废气中的硫化氢、氨气和奥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家禽屠宰采用电晕技术;主要设备加装减震;各类水泵及风机采用减震基底,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车问采用隔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因设备问题而引发突发性高噪声;加强进厂车辆的管理,厂区进、出口设置减速禁鸣标识:加强厂区周边绿化,充分利用绿化带吸声、隔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限值。 (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制软水系统更换的阳离子交换树脂及时交由供应商回收厂区内不得暂存;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要按《一般工业固废暂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建设,检疫不合格的病死畜禽按主管部门要求处置;脱毛蜡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物除臭塔废填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餐厨垃圾经专用餐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交由专业队伍定期清掏;鸡鸭毛脱水后外卖。 |
厂区废水目****处理厂,不属于重点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环境风险防范。次氯酸钠存间设置围堰、集液槽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 案,经技术评审通过后送我局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环境风险防范。次氯酸钠存间设置围堰、集液槽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经技术评审通过后送我局备案。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0 | 10 | 0 | 0 | 10 | 10 | |
0 | 50 | 0 | 0 | 0 | 50 | 50 | |
0 | 25 | 0 | 0 | 0 | 25 | 2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325 | ****325 | 0 | 0 | ****325 | ****325 | / |
0 | 0.0786 | 0.0786 | 0 | 0 | 0.079 | 0.079 | / |
0 | 0.0786 | 0.0786 | 0 | 0 | 0.079 | 0.079 | / |
0 | 0.0314 | 0.0314 | 0 | 0 | 0.031 | 0.03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禽类屠宰三级标准 | 已建成 | COD490mg/L;BOD5:159mg/L;SS:68mg/L;氨氮:136mg/L;粪大肠菌群:2800MPN/L;动植物油:12.6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燃气锅炉废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其第1号修改单 | 已建成 | 颗粒物:4.9mg/m3;氮氧化物:43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 | |
2 | 屠宰车间废气除臭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 已建成 | 氨:0.258kg/h;硫化氢:1.26×10-3kg/h;臭气浓度:1318 | |
3 | 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限值 | 已建成 | 氨:6.93×10-3;kg/h;硫化氢:8.28×10-4kg/h;臭气浓度:1737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各类设施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建成 | 北厂界:51Leq(dB(A);东厂界:49Leq(dB(A);南厂界:46Leq(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营运期屠宰产生的粪便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检疫不合格的病死禽产生后****食品厂,进行焚烧炉无害化(主管部门指定位置)处理;废填料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一般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经专用餐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后交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有回收单位处置。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沾染物暂存与项目建设的危废贮存点,上述危险废物定期交处置单位******公司进行最终处置 | 已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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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本项目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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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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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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