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打脑水库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68734E | 建设单位法人:石** |
张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187****7010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水库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4-水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建设地点: | **省****县 革东镇打老村境内 |
经度:108.45755 纬度: 26.7455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1-27 |
剑环表〔2017〕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859.5 |
325.5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268734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15MA6H1TQ03K | 验收监测单位:**水陆源****公司 |
****0103MA6DME0N6Q | 竣工时间:2024-07-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2024/hpgs_1126/62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水库工程建设任务是向**县****供水。 | 实际建设情况:****水库工程建设任务是向**县****供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39.50m,死水位为520.0m,总库容112万m3,设计年供水总量为149.10万m3,属于小(1)型Ⅳ等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39.50m,死水位为520.0m,总库容112万m3,设计年供水总量为149.10万m3,属于小(1)型Ⅳ等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打脑水库工程枢纽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和取水兼放空建筑物等,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为542.0m,最大坝高38.0m,坝顶长93.75m,坝顶宽度5m。 | 实际建设情况:打脑水库工程枢纽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和取水兼放空建筑物等,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土石坝,坝顶高程为544.0m,最大坝高34.0m,坝顶长87.10m,坝顶宽度46.0m。 |
****水库工程建设期间,2021年5月31日因强降雨和开挖边坡暴露,导致左坝肩出现体积约36万立方米的蠕滑险情,经专****水务局批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停止重力坝坝基开挖工作,转入应急抢险,即对蠕滑体进行削坡减载,利用蠕滑体开挖的土石渣对滑移体前缘进行回填压脚处理,****社区地面高程528.0m,将混凝土重力坝优化设计为混凝土土石坝,既解除了应急险情、保护了居民财产和生命安全,又有效利用了蠕滑体作为挡水建筑物的组成内容,减轻了土石弃渣处理和生态破坏影响,充分发挥了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作用,未加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因左岸蠕滑体的治理和应急抢险的要求,导致本工程枢纽的布置主要建筑物必须发生改变,次要建筑物也相应发生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设置了生态流量管,管径100mm,运行期下放流量不低于 8.52L/s。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设置了生态流量管,管径100mm,运行期下放流量不低于 8.52L/s。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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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污染治理措施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CB3838- 2002)III类水质标准 | 落实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综 合利用生产或场地洒水,未出现废污水排放现象;根据验收阶 段水环境监测,水库 属于贫营养状态。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治理措施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落实了施工期大气污 染防治措施,有效防治了工程施工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施工期未发生大气污染事件;工程调试运行期间管理营地采用电力空调供暖,餐饮采用清洁液化燃气和电力 ,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调查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 运行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1)控制噪声源强。全部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或低噪声强度的机械设施,以及低噪声施工工艺和爆破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对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和系统等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噪槽、减振机座等。 (2)传播途径控制措施。混凝土拌合系统设置噪声阻隔措施,车间采用吸声材料,并设置隔音操作车间;空压机等噪声值较高的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室内或洞内作业;在砂石加工系统和混凝土拌合系统周围设置隔声设施或移动式隔声屏障。 (3)环境目标保护措施。施工机械和高噪声源尽量远离居民点目标,高噪声源优先选择自动化程度高的机械设施;为接触高噪声源的施工人员,佩戴防噪声耳塞、耳罩、防声棉或防噪声头盔等。 (4)设立警示牌和落实环境管理。在主要噪声源和环境保护处设置警示牌,在对外公路、施工管理营地和砂石加工系统公路区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涉及环境目标的车辆运行、爆破作业时间。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土石弃渣:优先土石方平衡,提高土石弃渣回用率,土石弃渣全部运输至弃渣场处理。 生活垃圾: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1)土石料综合利用和弃渣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优先实现土、石料的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坝肩、坝基开挖石料进行砂石加工,有效减少了石料采买和土石弃渣量;不能回采利用的土石弃渣,全部运输至1#弃渣场,并且落实拦挡、截排水、工程防护和生态修复措施。 (2)项目区设置了生活垃圾桶和垃圾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未出现生活垃圾在施工现场累积、溢漏或污染环境现象。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陆生生态: (1)做好公路修建时的挖填方平衡、边坡开挖和防护等,渣场堆放应设置挡渣设施、修建排水沟等措施。施工区表层土壤应单独堆于弃渣场复耕土用料区、并且进行防护,以便用于临时占地的回填覆盖。 (2)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制教育。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加强库区库周的护岸林、经济林、用材林、薪炭林的建设。 | (1)生态保护宣传教育。采用墙报、张贴公示等方式加强生态保护宣传,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或挖掘野生植物。 (2)植被修复区抚育管理。定期巡视和检查植被修复区的修复情况,包括植物成活和植被覆盖,及时进行抚育管理。 (3)管理营地的绿化美化。在管理营地四周和内部进行美化绿化,撒播草籽提高地表植被覆盖率,改善管理营地的生态景观。 |
表7 风险设施
1 | 针对水库运行可能发生的风险,****管理所或上级主管 部门组织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同步编制中。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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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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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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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运行期最小下泄流量为8.52L/s。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运行期采用放空管下放生态流量,确保生态流量下泄量不低于8.52L/s。 (2)实施鱼类保护管理,设置警示牌,实施鱼类保护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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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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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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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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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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