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改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关于****年产10万吨改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环境局关于****年产10万吨改性树脂项目的批复 | 珠环建表[2024]322号 | 2024-12-24 | **** | ****高栏港经济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190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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