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5********287093J | 建设单位法人:罗晓飞 |
罗晓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宁洱县宁洱镇**路2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宁洱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45--098- 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61-M7461-环境保护监测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宁洱镇**路20号 |
经度:101.****3027 纬度: 23.****2027 | ****机关:****环境局宁洱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2 |
宁环准〔2023〕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44.2 |
23.5 | 运营单位名称:**** |
125********287093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5********287093J | 验收监测单位:**** |
****0103MA6PM67P6M | 竣工时间:2024-01-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环境监测站业务用房,该办公大楼为1幢5层框混结构楼房,占地面积约为280m2,总建筑面积为1423m2。其中一楼、****实验室使用,5****办公室使用,建筑面积720m2。实验室已于2021年12月通过《****监测站建设标准》西部地区三级站标准建设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局宁洱分局办公大楼为1幢5层框混结构楼房,总高15m,占地面积约为280m2,总建筑面积为1423m2。其中一楼、****监测站实验室使用,5****监测站办公室使用,建筑面积720m2,为西部地区三级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按西部地区三级站进行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为西部地区三级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并未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未发生变化,主要原辅材料与环评阶段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在实验过程使用的有机试剂、硫酸及盐酸等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及酸雾,经过通风橱收集后引至室外无组织排放。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管道、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及排气筒等于2024年1月15日建成。项目实验分析过程中,产生的无机酸性废气及有机废气由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经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达标后,再由风机抽至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高度22m)。 根据调查,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容积约为5m3)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未提及事故池的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调查,本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不会有事故废水排放风险,无需设置事故水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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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和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 | 根据调查,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含酸、碱、重金属等的废液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根据调查,项目区已设置一个容积为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及纯水机排水均进入化粪池,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 ****委托****于2024年8月28日~29日对项目废水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化粪池出口处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收集管道、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及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根据调查,项目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管道、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及排气筒等于2024年1月15日建成。项目实验分析过程中,产生的无机酸性废气及有机废气由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经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达标后,再由风机抽至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高度22m)。 | ****委托****于2024年8月28日~29日对项目废气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DA001)处,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5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4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5.5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21kg/h。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为达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401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18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6mg/m3。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无机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污染物浓度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为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使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根据调查,项目已选用低噪声风机,安装隔声罩和减震垫;加强了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一旦发现异常,会立即检修,减少因设备故障产生的噪声。 | ****委托****于2024年8月28日~29日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6dB(A),夜间最大值47dB(A),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为达标排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实验用的试纸、破碎玻璃、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制水机的废滤芯由供应商回收再生;过期化学药品及试剂、存放过化学药瓶废弃容器,过期失效的固体、粉末、实验残渣及滤渣等、过期的废化学试剂、废标准样品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移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执行。 | 根据调查,项目生活垃圾、实验用的试纸、破碎玻璃、废弃包装物(无毒无害)等,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纯水机的废滤芯由供应商回收再生。 项目区内设置了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位于一楼楼梯下方。****环境局宁洱分局于2023年2月19日与******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协议书》。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过期化学药品及试剂、废标准样品、存放过化学药瓶的废弃容器,过期失效的固体、粉末、实验残渣及滤渣、过期的废化学试剂(重金属无机废液、废酸、废碱)、废标准样品、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实验室用品)、****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要求执行。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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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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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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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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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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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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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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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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