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内 容
【****分局**国资****公司****修造厂37号楼、15号楼、东闸口40号楼)场地租赁续签】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公示,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项目背景:我分局兰****修造厂37号楼、15号楼、东闸口40号楼楼顶场地于2024年7月31日到期,现需向**国资****公司续签场地,面积30平方米,新签叁年,租期: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租金按年支付,预估年租金为22050元,本期预估采购总金额为66150元。
2.直接采购依据:依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2024〕320 号)中第三章第十八条(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的,3.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
3.直接采购对象:向**国资****公司续签场地。
4.直接采购事前公示:本项目拟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进行事前公示。谈判小组由牛军彬、张霖忠、吕会菊组成,其中:分局为基站班1人、维护支撑1人、合同管理员1人,共3****小组。
5.决策依据:****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现提请决策。
二、直接采购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电信[2016]596号)的相关规定,重要设备、软件、材料等物资的采购,“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可以直接采购。该场地为**国资****公司提供,据此,本次场地租赁符合《****集团采购管理办法》通知中不予公开招标的条件,该项目采取定向谈判的方式进行。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国资****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电话:0931-****510
邮箱:****@189.cn
地址:**市**区**路3号
邮编:730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日期: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