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覃荣琴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 布置图的批前公示
**** 关于覃荣琴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 布置图的批前公示
2024-12-20 16:20
覃荣琴户向我局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建设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庆远镇**北段(农校南面地块安置区B-1栋10号)。
二、公示内容
(一)该项目占地面积为6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主体四层、局部五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93平方米。
(二)因该地块与现状市政道路存在2米不等的地势高差,为了与周边现状建筑相互协调,其建筑西面第一层层高为6.4米,东面第一层层高为4.0米,建筑总高度不超过20.15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覃荣琴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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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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