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及1万吨铜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61-****106(兼传真)
地址:**市**区梧桐中路19****基地1号楼4楼407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及1万吨铜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路与双创大道交叉口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3栋生产厂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1栋办公楼以及环保、辅助、公用设施等,建成后可年产3万吨铝锭、2万吨铝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熔炼精炼及环境集烟废气、铝灰分离及环境集烟废气以及铝灰库贮存废气等,熔炼精炼及环境集烟废气经过“旋风除尘+SCR+活性炭喷粉+覆膜袋式除尘+碱喷淋”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通过2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铝灰分离及环境集烟废气经过“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碱喷淋”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通过20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铝灰库贮存废气经酸雾喷淋塔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通过20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污水管道可视化设计。碱喷淋排水、酸雾喷淋排水经“中和调节”预处理后,与冷却机冷却循环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一同经“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循环补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接****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熔炼炉、精炼炉、铸锭机、炒灰机、冷灰桶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冷却塔等公用设备等。为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车间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治理措施。
(4)固废:项目拟建1座占地面积3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包含200m2的铝灰库)用于存放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废。对于矿物油等液态和半固态危废,采用专业容器桶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对于废弃包装袋,则直接堆放于暂存间内;铝灰采用吨袋袋装,暂存铝灰库中。拟建危废暂存场所严格落实“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控制措施,并按重点防渗的要求建设。拟建1座9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废铝料分拣产生的杂质废料,熔炼炉、精炼炉维护产生的保温砖,中央换热器热载体的废蓄热体介质,熔炼炉与精炼炉链接溜槽的废保温棉,废铝锭模具,暂存后外售,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铝渣、熔炼精炼旋风除尘灰、铝灰处理系统除尘灰、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废机油/桶、废收尘布袋、污泥、废催化剂、碱喷淋沉渣、酸雾喷淋沉渣、地面沉降灰等危废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环评编制过程在**人论坛网站上进行了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反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