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学****创业园项目暖通、智能化及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中心 G-51地块S1栋 10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6 14: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学****创业园项目暖通、智能化及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497.15元
最高限价:****497.15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专业施工 | ****大学****创业园项目暖通、智能化及安装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项 | ****497.15 | ****497.15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企业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31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省**市**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中心 G-51地块S1栋 1007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省**市**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中心 G-51地块S1栋 1007)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5-01-06 14: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省**市**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中心 G-51地块S1栋 1007)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5-01-06 14:00
2、开启地点: ****(**省**市**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中心 G-51地块S1栋 1007)
六、公告期限:
自2024-12-24起至2024-12-27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条件补充以下条款:
1、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以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
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3、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姜晓峰 |
电 话:153****8665 |
地 址:**市**区桔**街道漾湘中路283****科技园创业大厦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李婷、谭征红、王超 |
电 话:0731-****1108 |
地 址:**省**市**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中心 G-51地块S1栋 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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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