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阳市云龙镇新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简阳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省级、成都市级)第一批云龙镇龙潭新乐村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4 15: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4****环境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827(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641499
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 | 关于******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中央、省级、**市级)第一批**镇****村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简环评审﹝2024﹞15号 | 2024.****.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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