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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号线综合监控系统交换机VLAN划分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非招标)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4年4号线综合监控系统交换机VLAN划分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4号线综合监控系统交换机VLAN划分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2024年4号线综合监控系统交换机VLAN划分及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报价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交换机供货或调试或成套服务的业绩。【合同及该项目任一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上述证明资料均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价人可通过线上方式获得采购文件:
(1)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com/”),依据网站指示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com/”)→“采购与招标”进行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中国e车网(注册、缴费咨询)联系电话:0571-****1216。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中国e车网发布,请报价人关注网站信息。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0:3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方式:采用快递方式递交,寄送文件后,报价人需电联报价接收联系人,确认报价文件已收到。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项目报价接收联系人本人收到时间为准(非门岗接收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址:**省**市上**德胜东路5277号。
报价接收联系人:姚工,电话:187****0648。
同时,报价人须在中国e车网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com/”)→“采购与招标”找到对应项目→缴纳保证金(如需)→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编制好的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
报价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八、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非招标)进行采购,以综合评估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成交结果将在中国e车网公示,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于公示结束后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不含增值税)模式,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设计费、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如有)、设施设备(含配件)费(如有)、装卸费(如有)、检测费(如有)、管理费、利润、规费、质保期内所需相关的服务费及报价人应负担的除增值税外一切税费,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综合单价。成交人接受采购人对服务数量的调整,据实结算。由于前述调整和变化引起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中,成交人不得因此要求对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进行调整。
若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供发票的税目、税率等存在疑问,成交人应提供佐证材料。
十一、合同有效期、服务期限及要求:
(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1年,有效期届满本合同项下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继续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4号线综合监控系统交换机VLAN划分及调试等相关服务,详见《服务清单》。
(3)服务期限内其他要求:在服务期限内,成交人须服从采购人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安排。服务地点:**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费用每自然月结算一次,成交人凭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验收合格清单和上月应付款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该次应付金额(含增值税)的100%。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若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供发票的税目、税率等存在疑问,成交人应提供佐证材料。
十三、本项目限价
本项目总限价详见《采购文件》。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四、采购人:****
采购人:****
联系人:姚工
电话:187****0648
地址:**市上**德胜东路5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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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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