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县****委员会****公司编制了《**县县城城南新区二期E3-4-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县城城南新区二期E3-4-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县县城城南新区(双灵路以南),地块面积为3333.33m2。
地块现状:农用地。
二、污染识别
调查工作于2024年4月期间开展,项目组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查地块现状为农用地,部分区域原种植有玉米、青菜、花生等作物,其余部分为林地和荒草地,菜地采用的是有机肥,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调查地块东面为****中学,南面为林地,西面为荒地和公园悦府小区,北面为双灵路。调查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项目周边1000m范****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地块内及周边地块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或固体废弃物堆放、倾倒、填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土壤污染风险。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证明无污染源,因此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主要结论
本地块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证明无污染源,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县****委员会****公司编制了《**县县城城南新区二期E3-4-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需查阅详细报告,可联系我单位。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请以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35****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