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已由 ****审批局 以 邢批投资﹝2024﹞2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市域内2.1.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按邢批投资〔2019〕173****电站、充电桩进行升级改造。利用已建成的180座充电站,将1800个60千瓦快速充电桩升级改造为1800个480千瓦超快充电桩。设计年充电能力为62.05万千瓦时。配套完善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2.1.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2.1.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审核竣工文件和工作协调等全面管理)。包括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25 00:00 至 2024-12-31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联系人:徐宁;联系方式:0319-****999;联系地址:**省**市邢东新区园博园****中心D座。 监督部门名称:****委员会 电话:0319-****8559 电子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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