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便民智能柜服务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采购日期:2024年12月24日
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转磋商采购确认书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路与乐水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工/陈工
联系电话:0551-****6291/****5924
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7日17:00止(**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联系电话:0551-****6291/****5924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