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LXQ****083C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兰新自然**告字〔2024〕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员会会议决定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本公告中用地:
1、拖欠**新区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2、在**新区存在土地闲置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竞买者应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12日(工作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局提出竞买申请,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2025年1月12日12****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宗地,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宗地,按挂牌方式出让。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期限: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13日(节假日顺延);
2、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交易中心****中心第一开标厅(线上操作)。
(二)拍卖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出让文件的获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起(工作日)****公司获取出让文件。
八、其他事项
1、供地条件:现状。
2、本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公开供应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请持相关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21日******局申请复查;宗地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持有的土地证,待依法拆**置补偿时注销,上述工作均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公开供应手续完成后,竞得人申请土地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按规定另行交纳相关税费。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
九、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财政局**新区财政非税收入汇缴户
开户行:****银行**新区支行
账户:270********00016079-****00002
十、联系方式
(******局
联 系 人:张恺
联系电话:0931-****272
(二)****
联 系 人:张姣
联系电话:151****9375
******局
****
2024年12月24日
**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明细表 |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 面积(亩) | 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建设用地总加价幅度 | 备注 | |||||||
总面积 | 建设 | 代征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起始 | 建设用地出让起始价 | 代征 | ||||||||
1 | LXQ****083C | **山路(经三路)以西、中川街(纬三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76.304 | 66.352 | 9.952 | ≥30 | ≥0.7 | ≤20 | 建筑总高度不超过海拔高度1953米 | 50 | 1281 | 1131.72 | 149.28 | 1281 | 10 | 面积以实测为准。供应土地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按“标准地”供应要求,用地竞买人除需按照规划条件建设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投资强度达到153.8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9.2万元/亩。(2)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需不高于5kgce/kg(先进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