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一期项目(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7MABMAY6B2P | 建设单位法人:胡国雄 |
甘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长江新区阳逻街道五一大道1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雨虹****基地一期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9-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长江新区 **省****经济开发区余岗村 |
经度:114.58967 纬度: 30.7335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19 |
武环**审〔20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7MABMAY6B2P001X |
2023-12-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0 |
224.02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7MABMAY6B2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4KXBLB6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4KXBLB68 | 竣工时间:2024-02-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489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万吨特种水泥浆料、50万吨砂浆、10万吨重钙粉、40万吨精制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万吨特种水泥浆料、50万吨砂浆(含抹灰石膏和腻子)、10万吨重钙粉 |
项目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本次为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特种水泥:搅拌-高速分散-计量-包装-质检-入库;砂浆:储存-上料-搅拌-包装-成品;重钙粉:储存-研磨-筛分-成品;精制砂:破碎制砂-筛分-选粉 | 实际建设情况:特种水泥:搅拌-高速分散-计量-包装-质检-入库;砂浆:储存-上料-搅拌-包装-成品;重钙粉:储存-研磨-筛分-成品; |
本次阶段性验收,精制砂暂未生产,本次不验收,其他产品工序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产过程不产排工艺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车间地面冲洗及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同真空泵冷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经市政****处理厂再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段。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要求罐仓全密闭,粉罐仓、砂罐仓呼吸过程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 -2013)排放限值要求,经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成品仓呼吸过程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经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特种水泥、砂浆生产线物料上料、搅拌、计量、包装工序过程粉尘通过负压密闭收集,采用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要求,经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重钙粉生产线破碎、研磨、筛分,精制砂生产线柱磨、选砂、旋风分离、筛选工序过程粉尘,通过负压密闭收集,采用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经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特种水泥浆料生产线浆液搅拌、乳液储罐呼吸过程废气通过负压密闭管道收集,采用多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市2022年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经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严格控制场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和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废气处理设施按规范要求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加强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处理效果。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应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并再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隔油、真空泵冷却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厂区内设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洒水降尘及地面洒水,不外排。 废气: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少量未被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特种水泥浆料线中粉料生产线和砂浆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9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少量逸散粉尘通过密闭厂房和洒水来达到降尘效果。重钙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采用厂房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通过绿化吸声和距离衰减的方式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清掏污泥、厨余垃圾、食堂废油脂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除尘灰、不合格产品以及沉淀池污泥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破损包装桶及废包装****公司;活性炭失活后及时更换,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危废台账记录和管理由专人负责,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
DA001高度降为20m,因该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无颗粒物,不属于重大变更,DA002高度增加为39m,DA003高度增加为30m,排气筒高度依据建筑实际情况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84 | 0 | 0 | 0 | 0.084 | 0.084 | |
0 | 0.017 | 0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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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12 | 0 | 0 | 0 | 0.112 | 0.112 | / |
0 | 0.51 | 0 | 0 | 0 | 0.51 | 0.5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的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悬浮物监测结果能够满足《****处理厂纳管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负压密闭管道收集+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DA001排气筒 | 《**市2022年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武政规〔2022〕10号) | 负压密闭管道收集+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DA001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气排气筒DA001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市2022年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武政规〔2022〕10号)其他行业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
2 | 脉冲布袋除尘器+DA003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脉冲布袋除尘器+DA003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气排气筒DA003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 | |
3 | 脉冲布袋除尘器+DA002排气筒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 脉冲布袋除尘器+DA002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气排气筒DA002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2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采用厂房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通过绿化吸声和距离衰减的方式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昼间和夜间监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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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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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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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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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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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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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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