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本级]萍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店铺公开招租(3年)
[**市本级]****店铺公开招租(3年)
【信息时间: 2024-12-25】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店铺公开招租(3年) | |||||||
标的名称: | ****中心连廊西侧302店铺3年租赁权,挂牌价7,884.00元/年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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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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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2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31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本次公开招租的****中心连廊西侧302店铺。 连廊西侧302店铺使用面积为21.9㎡,招租底价为7884元/年,租赁年限为3年,竞价保证金为1580元。 标的按现状招租,使用面积仅供参考,如与实际使用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此次最终的租赁成交结果。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经营范围 招租项目的经****中心干部职工提供便利的配套服务项目为主,****中心现有配套项目的重叠。****机关****中心审核同意为准。 二、标的交付 店铺交付日期暂定为中标后10日(具体时间以招租方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三、租赁要求 (一) 租金及其他费用 1、租金(人民币)按网络竞价成交金额签订有效合同。 2、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缴交首年度租金,以后在每年度前15日内,缴纳下个租赁年度的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0.3%向招租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已向招租方缴纳的租赁押金不予返还。 3、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能源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支付,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租赁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二)租赁押金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招租方收取承租方租赁押金壹万元人民币,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在承租方交清租赁合同租赁物的租金、水、电、能源费等所有费用及无违约违规的情况下,招租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押金全额无息退回承租方。 (三)房屋的装修 1、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施工、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如承租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增设他物存在安全危险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2、承租方对房屋的承重墙和主体结构不能进行改造,否则,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并负责恢复原状。 3、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必须将房屋无偿移交招租方,否则,招租方将扣除租赁押金,并有权追偿造成的损失。 (四) 维修养护责任 1、招租方应承租方要求负责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正常维修。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房屋附属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维护费,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其费用。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招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招租方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3、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进行对外分割出租、整体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承租方缴交的租赁押金。 (六) 违约责任 1、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招租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0.3%向招租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已向招租方缴纳的租赁押金不予返还。 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性质使用租赁物,或存在其他给招租方造成损害的情形,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七) 其他 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 (1)承租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承租方将标的进行对外分割出租、整体转租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日的; (4)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租赁用途的; (5)承租方其他经营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的。 2、租赁到期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如招租方继续出租该合同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租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招租方。承租方拒不交还的,招租方除没收承租方缴交的租赁押金和收取房屋占用费外,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因国家建设需要须征收招租方出租的房屋、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招租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招租方不予赔偿。 四、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17:00时止。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时间:2025年1月2日14:00开始。 | |||||||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n/”查询记录时间为竞价截止当日前一个月)。 3、意向受让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n/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如未在**省公共**交易平台注册,请先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地区办理CA证书请联系****公司****公司(地址:**区**山中大道13-7号财富公馆610****医院斜对面);联系电话:0799-****477)。 4、意向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交易中心的****银行: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报名时自行在系统中生成)。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到帐为准。 5、意向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6、竞价人应熟悉本次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的网上竞价流程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公司(技术支持电话****980000),或参考服务指南(https://www.****.cn/fwzn/007001/service.html),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6、如不可预测的原因或竞价中网络系统出现问题,致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中心无关。竞价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风险以及交易系统披露的其他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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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承租意向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招租方勘查标的。报名竞租,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2、承租意向人应认真阅读招租文件,在报名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竞价保证金,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3、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公示****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原途径退还。受让人竞价保证金在双方****中心存档后,****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原途径退还。 4、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按3年租赁年限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文件规定计算,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须在成交基准日(竞价日为基准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到****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承租方将交易服****财政局(户名:****财政局;帐号:150********24903818;开户银行:工行****支行),并在备注处注明“****中心”。 6、承租方须在成交基准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7、网络竞价规则: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竞价阶梯为200元/次或其整数倍。挂牌价即为竞价起始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 | |||||||
联系方式: | 招租方名称:**** 详细地址:****政府大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89****6772 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省萍****中心2号楼二楼 联系人: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0799-****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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