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中医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需求:对我院门诊住院大楼、国医楼、仁济楼、仁爱楼、行政楼、住宅区等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16.5万元
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格(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供应商名称的截图以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查询到供应商名称的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
3.在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也不允许分包。
6.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加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发送招标资料。
(二)领取方式: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打包发送至****@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供货商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邮件内附件标题需与邮件标题一致。经我院相关部门资格预审合格后,通过邮箱方式发放招标文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5年1月7日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交到****行政楼5****管理部,逾期予以拒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1月7日15:00
地点:****行政楼5楼会议室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运营管理部 冯科长
联系电话:0775-****155
电子邮箱:****@163.com
邮编:537100
联系地址:**市**南路26号(****行政楼5****管理部)
****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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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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